各调查单位:
劳动工资统计服务于宏观决策管理,在国民经济核算、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险政策制定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20年一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覆盖城乡法人单位的非一套表劳动工资抽样统计调查制度以来,为国民经济统一核算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数据。
为了完善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国家统计局决定从2020年年报开始全面实施劳动工资非一套表单位抽样调查工作,贵单位被国家统计局确定为非一套表抽样调查单位。
报送统计报表是每个单位的应尽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和第四十一条规定,任何迟报、拒报、瞒报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请各调查单位按照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明确统计填报负责人,认真做好2020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2021年统计定报填报工作。如有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各辖市区统计局联系。
常州市统计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