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反映社会消费品市场限额以下单位经营情况,江苏省统计局在全市抽取4家单位作为限下零售业和餐饮业“金样本”记账专项试点。经综合评估,武进区的戚墅堰新申新文化用品商店、常州智德义馨餐饮有限公司2家单位分别被确定为个体户、法人“金样本”。
“金样本”试点采用日记账的方式采集基础数据,样本单位每天对总收入、商品销售收入、餐费收入等主要指标逐一记账,独立上报数据;街道、乡镇统计员每月入户访问,根据样本单位日记账,结合被访者报告的情况完成样本单位调查问卷。通过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以获取较为真实的样本单位月度基础数据,为科学测算月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下部分数据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