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常州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庄小涛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贯彻执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设办法的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国统字[2018]54号),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周德军传达了省统计局关于学习贯彻执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并对《规定》的内容进行了领学和解读,指出新出台的《规定》极具操作性,是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为新时代依法治统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供了清晰的操作依据。
党组书记、局长庄小涛指出《规定》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坚定决心和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提供了坚强保障。党组班子要提高对《规定》的认识,认真自觉抓好学习贯彻,做到吃透精神、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意识,时刻绷紧纪律的弦,严守法纪底线,自觉依法履行统计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