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水资源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使用节水用水统计报表制度的请示》(常水服〔2019〕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节水用水统计报表制度(含《常州市工业企业月用水情况》、《常州市工业企业月用水计划、用水定额情况》、《常州市大生活户月用水情况》三张报表),有效期至2020年2月。
在正式布置前,请将有关文件及统计制度报我局国民经济核算处(统计设计管理处)备案,并将调查所取得的汇总数据报送我局核算处。以上报表制度实施期间,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审批。
常州市统计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