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局《关于申请开展2018年天宁区机关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的函》(常天作组办〔2018〕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办实施《2018年天宁区机关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问卷》,有效期至2019年2月。
在正式布置前,请将有关文件及统计制度报我局国民经济核算处(统计设计管理处)备案,并将调查所取得的汇总数据报送我局核算处。实施期间,《2018年天宁区机关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问卷》表式、内容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审批。
常州市统计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