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处室、民调中心:
我局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已经市委第六巡察组审核通过。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现将《中共常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常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中共常州市统计局党组
2018年8月13日
中共常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
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上旬至4月下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政治巡察。5月2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市委巡察意见正式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巡察意见整改作为全局首要政治任务,专题研究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见实效。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会议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整改目标任务,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具体落实的整改班子,要求从增强“四个意识”的高度,以履行主体责任的姿态,全面扎实地做好巡察整改。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汇报、梳理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常州市统计局党组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明确了完成时限,逐条逐项抓落实,抓全抓细抓到底。
3、分类实施,扎实整改。明确整改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分类推进。凡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行立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采取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4、统筹推进,跟踪督办。整改过程中,召开整改情况通报会,让局中层以上干部了解参与整改工作。整改结束后,组织开展“回头看”,听取全体干部意见建议。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建立完善整改落实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理清思路、完善举措、促进工作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坚持务实笃行,逐条逐项推进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局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统计法》,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增强重点问题决策中党组的把关定向作用,坚决落实好中央领导对统计工作的指示和批示精神,努力将局领导班子建成全面过硬的集体。
(2)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聚焦“解放思想再出发、统计服务再优化,构建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主题,研究制定《常州市统计局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召开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结合“学习日”活动,处室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活动;邀请市委党校李卫平教授作专题学习报告,局党组中心组结合报告,围绕局活动主题开展交流讨论;组织21名青年统计干部走上“数字音符讲堂之统计青年讲坛”,围绕常州经济发展和统计改革任务解放思想、畅所欲言。
(3)积极推动常州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出台常州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统计改革列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及100项重点改革任务,纳入全市深化改革推进平台系统;积极履行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综合协调职能,统筹推进各项措施落实。部门统计工作考核正式纳入全市综合绩效管理考核,统计信用列入政务诚信建设体系,统计法进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新北区成为首批市级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地区。
(4)深入研究全市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江苏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与监测评价实施办法》和《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与实施办法》发文后,及时落实市委书记批示要求,撰写专题分析报告,并与市发改委等部门共同研究市级监测工作方案和考核方案。全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详细研究制定辖市(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5)聚焦探索研究重点行业及产业新体系。进一步健全新兴产业统计,拓展“三新”统计监测范围,完善工业新十大产业链、服务业十大产业等常州特色产业统计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统计调查制度与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反映地区特色、贴近发展需求的新经济统计调查体系。
2、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政权责边界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
(1)认真落实《常州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常统党组〔2017〕15号),严格执行《常州市统计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意见》(常统党组〔2017〕22号),确保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凡涉及重大决策事项出台前,局党组都要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集体决策一经形成必须不折不扣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2)强化“三重一大”项目清单式管理。年初对局年度重大项目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每季度对重大项目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接受干部职工监督。7月13日在全局范围内公示2018年上半年全局大额经费(5万元以上)支出清单。
(3)党组班子成员树立大局观念,摒弃本位主义思想,勇于担当,针对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局党组班子成员不当“甩手掌柜”,人人参与,个个动手,从统计工作全局出发,结合分管工作,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清单,全面彻底进行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4)加强会议计划性。严格落实月度重点工作(会议)报送制度,进一步增强局党组会议的计划性和严肃性。自5月份起,在月度工作计划中列出党组会议和局领导主要调研活动日程,由局办公室牵头统筹安排。局党组会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议题由办公室于上个月月底前收集汇总,报经局党组书记审定后才能上会。
3、意识形态认识不到位,责任制落实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的重要意义。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业务工作一起抓,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加强专题学习教育,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时势政策专题辅导。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组织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适时举办“统计道德讲堂”,树立“统计先锋”,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3)密切关注舆情舆论,修订完善《常州市统计资料发布与提供管理规定》,规范数据发布与解读,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和使用统计数据。
(4)建立完善意识形态领域的相关工作制度,出台《中共常州市统计局党组及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晰党组、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内容,建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
(5)加强统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阵地建设,开展信息员队伍业务培训,邀请市委办信息处副处长钱韬做了题为《新时代下的信息工作》的专题讲座。优化宣传信息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常州市统计局内外网站管理制度》(常统发〔2018〕45号),提升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引导力。
(6)进一步抓好中心组学习。严格执行《常州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常统党组〔2017〕17号)和《2018年常州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职责分工,细化学习的内容、形式与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心组学习作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核心平台来抓,在常态化、制度化上下功夫。同时加强学习服务工作,规范学习记录,强调专本记录,确保学习有记录、讨论有深度、归档合要求。截止到7月中旬,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已安排7次中心组学习。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党的建设弱化,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落实情况:
(1)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思想认识。把党建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纳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机关党的建设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2)按照市级机关党工委部署,年初认真研究制定《党总支工作要点》。各支部根据要点,结合实际,细化形成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局第一、第二党支部分别申报了《新时代增强机关党的组织活力问题研究》等2个党建调研课题。
(3)深入开展“特色支部”创建活动。根据《关于开展“特色支部”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常统党总支〔2017〕2号)和《市级机关“特色支部”考核细则》要求,组织各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赴市物价局考察学习特色支部创建经验,以特色支部的优秀成功做法为标杆和示范,不断提升统计系统党建工作水平。
(4)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出台《中共常州市统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常州市统计局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职责任务,明确工作要求。
(5)加强督促检查。制订完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案,对支部书记抓党建进行述职评议考核。党总支每个季度对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不定期检查审核《党支部工作一本通》记录情况。
5、党员干部理想信念退化,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对市委开展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围绕今年市委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开展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迅速行动、拟定方案,配备力量、高效运转,合理安排、周密实施。
(2)常态化落实《常州市统计局局长谈心日制度》(常统发〔2017〕36号)。党组成员定期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疏导思想上的疙瘩,切实纠正错误观点认识。尽可能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由工会牵头及时开展关心关爱、温暖呵护活动,截至7月中旬,工会牵头组织慰问局干部职工7人,累计给付慰问金1.3万元;落实每月半天的工会活动日制度,提供、创造条件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市级机关工委组织的乒乓球赛,组织观看爱国影片等各类文体活动。
(4)积极开展贴近实际、丰富多彩的党组织活动。组织党员开展扶贫慰问、观看大型纪录电影《厉害了,我的国》,教育引导党员同志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结合局工作实际修订局处室目标管理和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按照《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局机关事业单位季度处室目标管理及公务员平时考核相关工作,通过创新管理制度激发工作活力。
(6)注重提升业务能力。围绕当前统计工作重点和发展趋势,组织赴先进地区、先进部门交流学习。组织举办“数字音符讲堂”之统计青年讲坛活动,让21名年轻同志走上讲坛交流业务心得,达到“练兵”提升综合能力素质的预期目的。
6、机关党建工作虚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班子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带头上党课;党组成员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小组活动,为党员作示范。在“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钱同春以“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为题,为党员同志上了一堂有深度又生动的党课。
(2)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掌握规范换届流程。按《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计划于2018年12月开展局党总支及各支部的换届改选工作。
(3)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级机关党工委的统一布置,积极抓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会前,通过个别交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会上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做到坚持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真正开展严肃认真、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按照“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此推动形成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活氛围。
(4)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管理和党员教育,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小组在组织、推动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的指示和决议的贯彻落实等方面的作用。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同时指定专人做好《党支部工作一本通》的记录工作,并做到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5)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民主评议过程中,既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又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在局一支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庄小涛以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围绕“四个意识”牢不牢、思想解放够不够等五个方面带头进行了自我剖析。
7、党员管理宽松软,带头引领作用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力度,按照党组织“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进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紧紧抓住培养质量这一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常州市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认真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引导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加强培养和教育,为他们成长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政治上高标准、工作上严要求。今年已有2位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进入考察培养阶段。
(2)健全思想教育机制。领导班子成员主动、经常与党员、干部职工交心谈心,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同时,抓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关注干部职工切身利益,解决困难职工现实问题,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3)加强阵地建设。根据市级机关“特色支部”考核细则要求,专门辟出一间办公室,打造成“党员活动室”,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活动、学习培训,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提供平台。
(4)修订出台《常州市统计局处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常统发〔2018〕34号),把党员标准纳入处室目标管理考核、选人用人的先导条件,提高干部职工的入党积极性。
(5)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宣传学习,及时提醒领导干部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和关爱提示单,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个别班子成员没有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相关人员及时向巡察组作出情况说明,并在局党组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上主动进行报告。
8、干部管理问题突出,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1)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常统党组〔2017〕20号),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加快理顺编制关系。一是把好源头,严格控制增量。新进人员原则上不再混编混岗使用;二是规范管理,加快消化存量。对现有混编混岗人员进行梳理,根据工作实际,加快消化进程。
(2)加快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组织开展“数字音符讲堂”之统计青年讲坛活动,为年轻干部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积极打造复合型统计干部队伍。
(3)多途径争取干部培养锻炼的机会,积极举荐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培训、挂职锻炼等活动。今年以来局里有3名同志参加挂职锻炼。积极与人社部门沟通协调,有计划有重点合理安排干部轮岗交流。
(4)清理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对个别干部实际任职情况说明原因。如实向人社部门报备干部任免文件,清理废止原对内印发的不规范任免文件,纠正了用同一文号制作对上、对内两套文件的错误做法。
(5)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认真落实《常州市统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常统党组〔2017〕21号),公开透明选拔条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干部政治立场、政治素养、政治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9、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
整改落实情况:
(1)明晰责任分工。年初,结合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部署,及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责任内容、考核奖惩。制订出台《中共常州市统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分解落实党组书记及成员的职责任务、工作措施、目标要求。
(2)强化责任考核。严格执行《常州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常统党组〔2017〕16号),加强对处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局中层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围绕《常州市统计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试行)》,组织各处室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提出改进措施。
(4)严格执行《统计行风建设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常统发〔2017〕28号),年初与各辖市(区)局签订《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落实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促进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提高。
10、党组未做到挺纪在前,履行监督责任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学习教育。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工作任务,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典型案例。局党组书记、局长按要求约谈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求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准确把握“一岗双责”要义,按照新部署新要求扎实推进工作。
(2)强化考核监督。坚决落实“一岗双责”、述职述廉、开展廉政谈话等相关规定,分管领导对分管处室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修订局处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作风建设、引导发展党员”纳入平时考核内容。
(3)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专题授课,充分运用统计系统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断丰富警示教育内容,提高了遵守“六项纪律”的自觉性。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内网平台、微信、QQ、手机短信向全局干部职工发出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提醒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纪律,做到廉洁自律。
(4)灵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筑牢“四种形态”第一道防线,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强化日常监督,从小问题、小细节入手,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继续运用好前置式、建议式、督查式、集中提醒、个别谈话、民意汇总监督等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5)严格年度财政经费预算制度,按月汇总比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确保公务接待费用逐年下降。
(6)加大解决混编混岗力度。局党组书记牵头,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汇报衔接,及时了解有关政策,推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改革,目前已落实上级要求,撤销计算机站机构,稳妥安置分流在编在职人员,顺利完成民调中心机构性质调整工作。
11、执行财经法规制度不严,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常州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常统发〔2017〕66号)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强化监督制度,严格财经纪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使用效益。
(2)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合理管控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制定出台《常州市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常统发〔2018〕41号),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流程、执行标准等相关规定,未经领导审批、接待超标的费用坚决不予报销。
(3)年初制定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定期组织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竞赛活动,关心职工生活,提升职工素质;严格执行工会账户单列,制定并公示年度工会费支出计划及执行情况。
(4)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常州市统计局调查劳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常统发〔2017〕47号),加强内控管理,规范数据咨询费、讲课费、劳务费等审批流程。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1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具体办法、市委“三十条”实施意见及具体办法,制定出台《常州市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常统党组〔2018〕7号)。
(2)严格执行《常州市统计局公务用车和驾驶员管理实施细则》(常统发〔2017〕65号),规范执行公务用车报批制度,严禁私自用车和公车私用。按市统一部署实施局属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制定《常州市社情民意调查与评价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6月底按要求完成了民调中心车改工作。
(3)依据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修订下发并严格执行《常州市统计局工会慰问帮扶实施细则》(常统党组〔2018〕11号)
(4)发文明确停止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基层统计网络建设中加强人文关怀的意见>的通知》(常统发〔2018〕32号),规范开展基层人文关怀行为。
(5)按照分级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归还民调中心的事业法人单位独立管理权限。强化民调中心内部管理,及时制定内部行政、财务、业务等方面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控制度,严格审批流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6)制订出台《常州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制度》(常统发〔2018〕38号),加强对民调中心的财务监督,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巩固巡察成果,构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
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突出问题导向,努力构筑“严、常、实、新”的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一)抓龙头,落实主体责任,突出一个“严”字。一是严在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明责亮责促履责尽责。二是严在“一把手”率先垂范。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严在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四是严在督办问责。对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要开展经常性的督办检查,并切实进行追责问责。
(二)抓思想,深化信念教育,突出一个“常”字。一是常抓理论武装,补足精神之“钙”。重点抓好政治信仰和理想信念教育,夯实思想建党根基。二是常抓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改进政治思想工作方法,提升党员干部素质能力。三是常抓监督管理,时刻了解干部思想变化,增进团结和谐,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四是常抓《准则》、《条例》的学习,时刻将纪律挺在前面,将规矩立起来。
(三)抓规范,强化制度建设,突出一个“实”字。一是规章制度要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从严从实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二是组织生活要实。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组织生活。三是工作作风要实。时刻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持之以恒反“四风”。
(四)抓改革,创新工作方法,突出一个“新”字。一是创新党的工作方法,结合统计改革发展,积极部署开展“特色支部”创建活动。二是创新统计工作方法。积极推进统计改革,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为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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