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高度重视,将其作为重要支柱性产业加以引导,不断优化企业经营环境,着力发挥文化产业在经济转型升级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中的重要作用,有力地推进了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根据省局最新反馈,2016年我市全社会文化产业增加值为341.5亿元,比上年增长11.6%,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继续排名全省第2,为5.91%,较上年同期提高0.11个百分点,文化产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统计局社科处:金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