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全市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503亿元,同比增长8.7%,增速较年初和一季度分别提高2.7和0.6个百分点。受五一、端午双节效应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较快增长。
日常生活类商品销售借力提速。1-5月,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36.4亿元,增长9.7%;限额以上服装、鞋帽、针织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6.8亿元,增长5.1%;限额以上日用品类商品累计实现零售额14.9亿元,增长9.5%。三类商品依托节假日效应,当月零售额增速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分别增长17.8%、14.1%和11.6%,增速同比分别提高11.8、12.6和0.3个百分点,较3月分别提高5.8、6.1和8个百分点。
居住类商品消费持续升温。商家抢抓房地产销售回暖商机,举办各种让利、团购等促销活动,激发居民潜在消费意愿,带动了居住类相关商品增速持续加快。1-5月,限额以上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和家具类实现零售额72.6亿元,增长16%,增速较年初、一季度和上月分别提高2.4、0.7和0.6个百分点。
提档升级类商品消费增势明显。1-5月,限额以上金银珠宝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2.5亿元,增长21.6%,限额以上通讯器材类商品实现零售额3.5亿元,增长13.1%,增速分别高于年初15.8和4.3个百分点,高于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2.9个和4.4个百分点。
(统计局贸外处: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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