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全年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882.3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达67.2%,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8.6%,高出全市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较上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57.7亿元,比上年下降0.8%;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2000.9亿元,比上年增长8.1%;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823.7亿元,增长9.4%。其中第三产业占比达47.0%,较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全市民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产值7762.9亿元,同比增长9.6%,增速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较上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统计局核算处:史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