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1】
常州市统计局
2016年5月5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128号),我市以2015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1%人口抽样调查【2】。这次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各省辖市为子总体,采取分层、二阶段、概率比例、整群抽样方法抽选样本,全市最终样本量为5万人,占总人口的1.06%。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级调查机构的精心组织和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基本完成各项调查任务。现将根据这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2015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为470万人,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459万人相比,五年共增加11万人,增长2.40%,年平均增长率为0.47%。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平均每个家庭户【3】的人口为2.7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持平。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39万人,占50.85%;女性人口为231万人,占49.1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01下降为103.46。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3万人,占11.28%;15-64岁人口为362万人,占77.02%;65岁及以上人口为55万人,占11.7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23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6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2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1万人;具有高中文化(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82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7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9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1716人上升为19362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6984人上升为17447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1797人减少为3553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0979人下降为18936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根据调查结果的推算数。
【2】调查对象是指调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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