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我市全社会用电量36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累计增速较上月回升0.1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用电量29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增幅在全省分列第10位和第7位。
从用电构成看,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第二产业用电量占比下降,第三产业占比有所上升。1-11月,第二产业用电量29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占全社会用电量的80.1%,与同期相比降低0.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3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0.5%,与同期相比上升0.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3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8.7%,与同期相比上升0.2个百分点。
(统计局能源处:曹秀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