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全市全社会用电量33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累计增速较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从用电构成看,除第二产业用电量累计增速继续回落外,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累计增速继续保持回升态势。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2.5亿千瓦时,增长14.4%,第三产业用电量35.6亿千瓦时,增长5.4%,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29.7亿千瓦时,增长5.6%,累计增速分别比上月提高1.1个、0.6个和1.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266.9亿千瓦时,增长2.2%,累计增速较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用电量264.5亿千瓦时,增长2.3%,累计增速较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
(统计局能源处:曹秀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