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统计局最新反馈数据显示,1-10月,我市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32.1亿元,同比增长14.8%,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1.7个百分点。
分行业看,限上零售业实现零售额691.0亿元,增长15.9%;限上批发业实现零售额89.9亿元,增长14.1%;限上餐饮业和住宿业实现零售额42.2亿元和9.1亿元,分别增长3.1%和1.6%。
分商品类别看,汽车类商品对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拉动作用明显,1-10月,汽车类限上零售额273.0亿元,增长18.4%,拉动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6.3个百分点;与汽车类相关的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限上零售额73.4亿元,增长11.2%;吃、穿、用等刚性需求类商品增速稳定,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13.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7.4%,日用品类增长7.9%,增幅较去年同期分别提高5.4、3.6和1.8个百分点。
(统计局贸外处:李晓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