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全市实现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1.7亿元,同比增长13.2%,增速比去年同期上升1.4个百分点。其中,批发业实现32.0亿元,增长14.2%;零售业实现259.5亿元,增长13.7%;住宿业实现3.6亿元,下降1.4%;餐饮业实现16.7亿元,增长7.6%。
从商品分类看,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日常生活类增长平稳,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类、日用品类同比分别增长0.9%、8.1%、2.0%。奢侈品消费、家庭耐用消费品回落明显,金银珠宝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分别下降11.3%和5.9%。受车市行情好转等因素影响,汽车类回升明显,同比增长21.8%,拉动限上零售额增长7.2个百分点。同时,与文体有关的消费品增长也很明显,其中文化办公用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分别增长27.1%和25.3%。
商 品 类 别 |
1-4月限额以上零售额 |
累计(亿元) |
同比增长(%) |
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 |
25.10 |
0.9 |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
20.66 |
8.1 |
日用品类 |
8.31 |
2.0 |
金银珠宝类 |
9.60 |
-11.3 |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
12.24 |
-5.9 |
体育、娱乐用品类 |
1.24 |
25.3 |
文化办公用品类 |
10.91 |
27.1 |
汽车类 |
102.83 |
21.8 |
(统计局贸外处:李晓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