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我市全社会用电量为5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其中,工业用电量45.3亿千瓦时,增长10.8%,增速分别较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4个和3.1个百分点,增速在省内13个城市中均列第5位,苏南5市首位。
从用电量构成看,工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76.4%,比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用电量占比为9.7%,农业、建筑业、第三产业用电量占比分别为0.6%、0.9%和12.4%。
(统计局能源处:曹秀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