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联网直报单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江苏省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工作规范》(苏统[2014]2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常州市统计局修订了《常州市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明确和细化了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工作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法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四个部分的具体标准。要求各辖市区按照该《标准》继续加强指导,推动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提升企业统计业务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提供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