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市服务业用电量9.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高于全社会用电量增幅1.4个百分点,其中,信息传输服务业、房地产、商务和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用电量增幅较大,同比均增长15%以上,商业、住宿和餐饮业同比增长11.3%。一季度,全市服务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1.4%,同比提高0.1个百分点,其中,商业、住宿和餐饮业用电量占服务业用电量的32.3%,居服务业中各行业首位。
(统计局能源处:曹秀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