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常州市统计局农村处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全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027元,比上年增加820元,同比增长7.3%。
八大类消费支出呈“七升一降”的格局,除杂项商品与服务消费同比有所下降之外,其余七大类消费支出均有所增长。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衣着类、食品类、交通与通信类、居住类、医疗保健类和娱乐教育文化服务类人均支出分别为846元、885元、4337元、1531元、1401元、913元和1840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1.0%、10.5%、9.1%、8.5%、4.5%、2.2%和1.7%。杂项商品和服务类消费支出275元,比上年下降1.5%。
(统计局农村处:刘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