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市服务业税收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对全市税收贡献不断增强。全市服务业实现税收收入270.21亿元,比上年增长8%,增幅高于全部税收收入4.7个百分点,高出工业税收收入10.8个百分点;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41.9%上升至43.8%,成为拉动我市税收增长的绝对主力。从服务业的主要税种看,全市服务业实现营业税75.32亿元,比上年增长13.5%;企业所得税47.52亿元,增长17.0%,均实现较快增长。
(统计局核算处:王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