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反映环境整体状况,日前,省统计局制定了《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内容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自然灾害、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城市环境、农村环境等八个方面。数据涉及水利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农委(林业、农业)、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爱卫会)、统计局等多个部门。
为全面贯彻省局《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我市环境综合统计体系,市统计局能源处贯彻“早准备、早动手”的原则,省局会议后一方面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了省局会议精神和各项要求,另一方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内容,为下一阶段召开部门环境综合统计工作会议,更好地开展我市环境综合统计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