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工业统计数据匹配性、逻辑性,准确反映辖市区工业进度数据,近日,常州市统计局对月度工业增加值增速评估办法进行重新修订。
新修订的评估办法采用国税申报销售增速、全部工业用电增速、增加值率、月度产值增速、月度产值可比价增速以及月度分配法增加值增速等六项指标,合理确定权重,并结合省局核定的我市工业增加值增速,综合评估辖市区工业增加值月度增速。相比原评估办法,新评估办法增加了成本费用调查增加值率综合指数评估指标,考虑了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对各指标评估权重也进行了合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