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统计局:
为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增强统计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统计系统进一步掀起创先争优热潮,省统计局将在全省统计系统开展“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为积极推动此项工作开展,现将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的通知》(苏统党组〔2013〕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辖市(区)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切实提高对此项活动的重视程度,并根据省局的推荐标准,推荐1名候选人,附上3000字的候选人事迹材料,于8月20日前报市局办公室,联系人:杨珏,电话:85683051。
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
中共江苏省统计局党组
苏统党组〔201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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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树立一批近年来在加强作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上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典型,增强统计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在全省统计系统进一步掀起创先争优热潮,经研究,决定今年7月至10月在全省统计系统开展“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深入挖掘一批基层统计先进人物及事迹,充分调动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凝聚统计改革发展正能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弘扬正气,开创新风,营造争创一流业绩良好氛围;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发扬统计优良传统,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促进统计事业新发展。
二、活动范围和方法
“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面向全省统计系统,深入挖掘那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人物,重点面向基层一线统计工作者(县及县以下,原则上省局人员和市、县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以组织推荐为主,鼓励自我推荐。
三、推荐标准
1、热爱统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2、积极参与统计改革,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推进统计“三个提高”、建设“四大工程”以及提供优质统计服务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3、积极维护统计事业大局,在重要统计工作或重大统计活动中表现突出。
4、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先进事迹。
四、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1、发动阶段(2013年7月下旬—8月上旬):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各级统计部门要根据省局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本级“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方案,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活动氛围。
2、初选阶段(2013年8月中旬—9月下旬):各省辖市开展“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并从中择优推荐上报省局江苏“最美统计人”人选2-3名;省局组织有关部门组成初审小组,对各市推荐人选进行初选,初选结果在省局内网公示。
3、确认阶段(2013年10月):通过省局内网在线投票方式并依据投票结果,经省局党组研究,确认江苏“最美统计人”10名左右,发文表彰、颁发证书及奖励,并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
五、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是省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以活动为契机,用先进典型带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活动过程中,要及时报送本单位活动的相关信息。
2、精心组织。“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实行逐级推荐方式进行。各级统计部门分别负责本级活动的整体组织策划、统筹协调;要保证质量,凭过硬的事迹说话,不搞平衡。
3、搞好宣传。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通过座谈、讨论、展示、观摩、经验交流等活动,突出宣传“最美统计人”的先进事迹。要将宣传、学习先进典型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要在相关媒体、网站开设专题、专栏,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手段营造活动声势,把开展“寻找最美统计人”活动的过程变成宣传典型、弘扬正气的过程,提振精神、转变作风的过程,比学赶帮、争创一流的过程。
4、侧重基层。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原则,侧重基层一线统计工作者,在上报省局江苏“最美统计人”推荐人选中省辖市级统计局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名。
六、其他事项
省辖市推荐材料要求:
(1)江苏“最美统计人”推荐表(一式三份,附后)并报电子版,推荐表中需加盖统计部门公章。
(2)候选人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汇编用)、事迹简介300字以内及5分钟视频(投票用)。事迹材料需审核单位盖章并报电子版。
(3)需报相关候选人电子版工作照和生活照各一幅。
请各省辖市于2013年9月底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局统计宣传处,联系人:刘修铭、王丽;电话:025—83302898。
附:江苏“最美统计人”推荐表
中共江苏省统计局党组
2013年7月25日
附件:
江苏“最美统计人”推荐表
单位(盖章) 市统计局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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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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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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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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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统计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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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如表内空格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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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
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省局部门初审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省局党组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注:本表可复制;各省辖市于2013年9月底前上报(一式三份)。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