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在全省的统一部署下,近期我市开展了新一轮农村低收入人口建档立卡的调查工作,通过这次调查,摸清了我市农村新一轮低收入人口的现实状况、产生原因和农村扶贫工作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现就常州低收入人口调查情况分析如下:
一、农村低收入农户的现状及特点
根据市委农办、市统计局等部门制定的新一轮农村低收入人口建档立卡方案,我市开展了农村低收入人口调查工作,调查对象为2011年市辖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的农户及金坛、溧阳两辖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农户,我市农村低收入主要特点如下:
1、区域分布明显,主要集中在辖市。我市新一轮农村低收入人口调查显示,农村低收入人口主要集中分布在溧阳市和金坛市,2011年,我市农村低收入农户为2.64万户,其中,金坛和溧阳1.75万户,占全市的66.3%,常州市辖区为0.89万户,占全市的33.7%。2011年,我市农村低收入建档人口为4.76万人,市辖市为3.11万人,占全市的65.3%,其中,溧阳和金坛分别为1.61万人和1.50万人,分别占全市的33.8%和31.5%;市辖区为1.65万人,占全市的34.7%,其中、武进和新北分别为0.91万人和0.74万人,分别占全市的19.1%和15.6%。
2、男性比例高于女性,老龄化趋势明显。据调查,全市4.76万人低收入人群中,男性人员为2.76万人,占低收入总人数的58%;女性人员为2万人,占低收入总人数的42%,男性占比高于女性16个百分点,男女性别比是1.38:1。我市的低收入农村人口呈现明显的老龄化趋势,在全市47697个低收入人口中,年龄16岁以下的只有2180人,占总量的4.6%;16—40岁的有8990人,占总量的18.8%;40—60岁的有16068人,占总量的33.7%;而60岁以上的多达20459人,占总量的42.9%。低收入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加剧,影响了低收入农村人口的收入来源。
3、身体素质欠佳,低保人数比例较大。调查表明,在我市农村低收入人口中,身体健康的只有13610人,占到低收入总人口28.5%;身体欠佳的34087人,占到低收入总人口71.5%,其中,体弱多病、患大病、长期慢性病的为24623人,占51.7%,残疾人9464人,占19.8%。身体欠佳人口是身体健康人口的2.5倍。我市低收入人口中,绝大部分为低保户和五保户,据调查显示, 我市农村低收入人口中,低保人口和五保人口分别为36845人和3297人,分别占低收入总人口的77.2%和6.9%,而扶贫人口为7555人,占15.9%。
4、家庭规模偏小,劳动力负担系数较高。调查显示,我市低收入农户大多是孤寡户、五保户和低保户,所以家庭人口规模偏小,劳动力不足,负担系数高。全市低收入农户为26397户,家庭人口为47697人,户平均人口1.8人,全市乡村户均人口数为3人,低收入户均人口数比全市乡村户均人口数少1.2人,低收入农户户均有劳动能力0.42人,与全市乡村户均劳动力1.85人相比少了1.43人;低收入农村人口中,丧失劳动力的占43.5%,有劳动能力的人仅占23%,低收入农户的劳动力负担系数高达4.29人,比全市平均水平1.62人高出2.67人。
5、受教育程度偏低,从业质量不高。文化程度低也是低收入农户普遍存在的现象,从调查资料看,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高达29335人,占总量的61.5%,其中文盲半文盲12022人,占25.2%,小学17313人,占36.2%;初中、高中和中专分别为12806人、2457人和861人,分别占26.8%、5.2%和1.8%。大专以上为1966人,占4.1%。低收入农户普遍从业质量不高,从打工状况看,在家务农的占72.8%,在县内务工的占21.5%,在县外务工的占5.7%。
二、农村低收入人口产生的主要成因
调查表明,我市农村低收入人口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家庭客观条件、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制约,也有自身主观行为、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三点:
1、因病、因残成为我市农民贫困的最主要因素。调查结果表明,在全市农村低收入口中,健康的只占28.5%,因病、残疾致贫的比例高达71.5%,其中因病致贫的人口比例高居首位,达到51.7%,因残致贫的人口达到19.8%,而且家庭收入越低,因病、残疾致贫的影响越大,许多家庭一旦有人身患重病,高昂的医疗支出带来的往往就是整个家庭走向贫困,短期很难走出困境。
2、生产要素缺乏,成为家庭贫困的重要原因。从调查情况看,我市农村低收入家庭有4485户是因为家庭缺少劳动力、技术和资金而难以脱贫,占低收入农户的比重为17%。缺少生产要素是导致家庭贫困的另一个主要原因,低收入农户中由于缺少适龄的劳动力再加上普遍缺少扩大再生产和发展非农产业所需要的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自我发展能力比较薄弱,致使部分低收入农户难以摆脱“低收入——低投入——低产出——低收入”的不良循环局面。
3、劳动力素质低,自我发展能力有限。调查显示,农村低收入人口学历素质低,也导致就业状况差。从农村低收入人口打工状况看,在家务农人员所占比重高达72.7%,县内务工和县外省内务工人员仅占23.8%。我市农村低收入农户大多数劳动力综合素质低下,缺少必要的工作技能,使这些人只能从事传统农业生产及家务劳动等简单活动,导致向非农领域转移困难,从而导致这些低收入农户陷入“贫困——受教育程度低——掌握知识技能少——创业能力弱——贫困”的怪圈中。
三、加快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致富的对策与建议
1、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搞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及时有效地保障农民特别是低收入户基本权益的迫切需要。一是加快建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步伐,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二是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补助、灾民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对以上三种情况的农民要逐渐扩大范围,提高补助标准。三是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着力解决农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的问题。健全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四是要抓好农村义务教育,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近两年农民增收情况可以看出,政策支持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非常明显,尤其是以农业种植为主的低收入农户真正得到了实惠。在稳定和有效地执行现有出台的政策措施的同时,不断完善各种补贴办法,让各种补贴能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在因地制宜确定扶贫方式的同时,加大对生产生活条件差的村庄财政资金投入和国家支农项目的扶持力度。对农村老弱病残类型的农户采取救济补助的“输血型”帮扶办法,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对有能力但缺乏资金或无致富门路的低收入户,可采取开发帮扶,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
3、提高社会公众关注度。农村低收入户既是当前农村的一个阶层群体,又是全社会的一个阶层群体,其影响涉及社会各个层面。因此我们要从各方面进行关爱和帮助。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以人为本,密切关注、了解、帮助和支持他们走出贫困。在全社会树立关心弱势群体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和发扬关心弱者扶助弱者的优良传统,要形成全社会参与扶助的合力,形成援助农村低收入户的帮扶机制。各群众团体、民间组织、事业企业单位和有识之士应当把帮扶农村低收入户作为一种社会责任,尽自己的能力对低收入农户进行帮扶。
4、帮助农民增强自身发展能力。要实现低收入户走出贫困,主要的手段是提高他们的自身发展能力。要重点抓好农民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就业能力的培训工作,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努力培养新型农民。建议政府加快对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要结合不同阶层的劳动力素质、市场需求、劳动力意愿做好规划工作,合理开设培训的有关课程,在培训对象上和成本开支减免上要优先考虑低收入人口,尽量实行免费和低成本培训;对外出务工、经商和向城镇转移的低收入人口,政府要在税费减免、子女就学、劳动保障等方面予以照顾和合法的保护。
撰稿人:许听泉
核稿人:杨 薇
签发人:钱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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