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市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百亿元大关,达到139.3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3.89%,比上年提高了1.6个百分点,在全省13个城市中的排位由上年的第5位上升到第3位。
全市文化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3.47%,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1.97%,较上年略有上升;人均创造文化产业增加值21.97万元,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统计局社会处:罗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