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是国民经济统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四大工程”之首,建立好一个科学高效、准确的基本单位名录库,能充分发挥名录库的信息资源,加快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最大限度使名录库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为此,常州市统计局近日出台了《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常州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工作遵循“条块结合,专业联动,责任明确,共同维护”的原则,充分利用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和各项统计调查信息,逐步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流程,努力建成一个统一完整、不重不漏、真实准确、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一是制定并实施名录库建设的总体规划,协调、完善和更新维护好日常名录库工作;二是分步建立“三上”企业调查单位库、“三下”企业和非企业单位名录库以及专业年(定)报个体经营户名录库、特色产业名录库,以形成整体合力;三是开设专业部门名录库数据查询窗口,规范专业调查反馈信息更新流程,并做好专项附加标记;四是制定基本单位名录库申请提供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名录库信息使用规范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