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依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1]167号)和《常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常政发[2012]62号)文件要求,常州市统计局制订了《常州市“三上”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试行标准》,规范化建设标准分为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法治建设和统计信息化建设四大部分。要求各辖市区、各企业对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切实加强企业统计组织建设,强化企业统计法治意识,健全企业统计基础管理,提升企业统计业务能力,从源头上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