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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建立重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旬报制度
发布日期:2012-06-06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认真贯彻《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分析的通知》(苏统〔201245号)要求,了解国家扩大内需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反映我市市场运行趋势,满足党政领导决策需要,我市近日下发了《关于建立常州市重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旬报制度的通知》从2012611号开始,对我市41家重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实行十日报制度。

重点企业旬报调查将通过维邦系统网上直报平台进行,从批发、零售企业的销售额、零售额,住宿和餐饮企业的营业额等方面,了解企业实时运行变化走势,旬报制度的建立为监测重点企业发展趋势、把握我市消费品市场形势提供了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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