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取得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圆满完成省地方统计立法调研任务。常州市统计局于3月23日下发《省地方统计立法常州市课题调研工作方案》[常统发〔2012〕43号] ,对全市统计立法课题调研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辖市区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
《方案》对《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的调研工作目标和具体调研课题做了阐述,制定了调研工作时间安排表,并按照省局要求将课题分解到了7个辖市区统计局,努力通过基层统计力量集思广益、凝聚智慧,提高调研的质量和水平。
《方案》明确把这次调研工作列入对各辖市区的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各地的调研成果如果在起草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时被采用,或虽未采用但被吸纳了精华,将在今年全市法制工作考核中得到加分奖励。同时要求各辖市区统计局在工作中必须做到三点:一是要加强领导,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的立法调研组,于3月31日前上报市局;二是要深入调研,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调研活动;三是要力出精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梳理调研成果,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于6月10日前上报市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