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全市人民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务实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宏观形势的发展变化,紧紧围绕富民强市和“两个率先”的总目标,坚持统筹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全面巩固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如期实现了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并朝着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大步迈进,同时也实现了省、市两级《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
一、妇女参与经济活动的有效性得到提高
我市各级政府非常重视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民生工作不断加强,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妇女的就业领域不断拓宽,社会保障更加健全,五大社会保险覆盖率不断提高。
1.女性就业再就业工程成效显著。以城镇单位为例,2005年末实有女性从业人员15.49万,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比重为43.1%,到2010年底,女性从业人员达到了17.9万人,所占比重也提高到46.9%,提高了近4个百分点。 特别是《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提倡公平就业,反对性别歧视,从法律的层面上保障了女性的公平就业权利。自2006年以来,全市已帮助11.7万城镇失业女性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占全市城镇失业人员总安置人数的47.7%。2007年,我市针对就业再就业形势的变化,首先加强了对人力资源平台的建设。把传统分割的劳动力、人才两块市场进行优化整合。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推进下,市劳动、人事部门加强联合,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组建了常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了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市场的全面贯通,极大地方便了用人单位的招聘和群众求职。同年9月,举办了常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成立超大型人才招聘会,共组织450家用人单位进场,提供9000余个就业岗位,涉及营销业务员、各类管理人员、各类操作工、文员、厨师、家政服务等60多个工种。其中有部分招聘单位和设立的岗位明确要求女性应聘。同时还针对求职者群体的不同特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场招聘主题活动,连续三年举办“迎三八”女性再就业援助招聘会,共有826家单位参与,提供岗位15687个。通过这一系列的招聘和送岗服务,为女性就业再就业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和机会,提高了就业的成功率。
2.女性受保障程度提高。 “十一五”期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入手,构筑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网络,不断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使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使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劳动者在年老、失业、疾病、工伤和生育期间能够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到2010年末,我市参加以上五项保险的女职工215.65万人次,占所有参险人数的46.5%,比2005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其中,为保障妇女权益、针对妇女生育问题而建立的生育保险制度,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了积极进展,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待遇支付得到保障。到2010年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由2005年的35.14万人,提升到68.8万人,其中女性也由2005年的16.23万人,增加到30.39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44%以上。此外,随着低保享受标准的降低和覆盖面的扩大,2010年末我市城乡享受低保的人数由2005年的4.3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5.9万人,其中女性由同期的0.8万人,增加到2.6万人,增长了2倍多。享受低保女性的比重也由0.2%增加到44.1%,提高43.9个百分点。
3.女性就业领域更加广泛。伴随着女性就业规模的扩大,女性就业渠道更加宽阔,已经涉及到各个国民经济行业和各种经济领域。同样以城镇单位为例,2010年底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38.16万人,其中女性17.9万人,占46.9%,从分经济类型看,随着非公有制经济较快发展和就业观念的转变,有六成多的女性在国有、集体以外的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工作:女性人数有10.85万人,占全部女性从业人员的60.7%。从分国民经济行业看,女性择业突破传统行业,向高知识、高技能行业拓展。虽然劳动密集型行业仍然是女性就业的重点,例如制造业女性比重达到50.1%,住宿和餐饮业达到59.9%;批发和零售业52.2%,但是一些需要高知识、高技能就业者的行业中,女性从业人员也占有很高的比重,例如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行业的女性从业人员比重为63.3%;教育行业59.3%;金融业57.4%;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51.3%,分别比2005年提高2.4个、5.5个、6个、10个百分点。此外,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在全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消除性别歧视,提高了女性录取比例,使我市公务员中的女性比例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2010年末我市女性公务员比重占到19.7%,比2005年提高了3.2个百分点。
4.女性创业者人数近年逐步攀升。在我市广大妇女有着良好的生存和工作环境的情况下,其中有一部分女性,敢于冲破旧的传统观念的束缚,紧跟时代发展的脉搏,敢于站在改革的前沿,解放思想,自己创业,积极为社会创造财富,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人生价值。她们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但有较高的智商和胆识,更具备一定的抗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因此女性法人代表人数不断增加,所占比重持续上升。2010年底,我市女性法定代表的比重已经占到15%,达到了省级规划的目标要求,并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2007年为9.8%,2008年为10.4%,2009年为14.6%。
二、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得到提高
妇女行使政治权利、参政议政,是女性地位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市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切实保证了女干部队伍数量的稳步增长,切实保证了选拔后备女干部渠道的畅通,切实保证了女性参政议政的权利。
1.女干部、女党员比重不断提高。2006年至今,我市女干部、女党员数量逐年增长,比例均高于同期国家、省、市《规划》要求。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女干部0.33万人,占干部总数的20.3%,比2006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其中,县处级女干部135人,占县处级干部的16.2%,比2006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镇(街道)正职女干部16名,占镇(街道)正职干部总数的10.9%,比2006年提高了9.7个百分点。全市共有女共产党员6.16万人,占党员总数的23.8%,比2006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2009-2010年新发展女党员共4302人,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47.8%,2006年后,年新发展女党员超过40%。我市还加大各级女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目前,全市县处级后备女干部为116人,占县处级后备干部总数的26%。乡科级后备女干部383人,占乡科级后备干部总数的34.8%。
2.女干部在各级领导班子中的配备不断增强。常州市四套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女领导干部。辖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情况也较好,女干部配备率100%。目前市级机关8个党委工作部门、40个政府工作部门中,有30个部门的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配备率达62.5%,比2006年提高了10.4个百分点。各辖市、区机关57个党委工作部门、160个政府工作部门中,共有141个部门的领导班子配备了199名女干部,配备率达64.9%,比2006年提高了19.2个百分点。镇(街道)有正职女干部16名,占镇(街道)正职干部总数的10.9%,比2005年增长了10.1个百分点。
3.妇女参与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的高低,是衡量妇女参政议政水平的重要指标。目前我市参加选举或进入各级管理决策层的妇女人数不断增多,妇女参政意识日益增强。2008年市人大换届选举时,我市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比例超过了25%,妇女代表的比例超过20%,完全符合《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目前我市的省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达到20.9%;市人大女性代表103名,占总数的26.3%。同时,市党代会女性代表95名,占总数的19.3%;市政协女性委员96名,占总数的25.1%。我市的省政协委员中女性比重也达到了27%,比2005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从2007年开始,省、市联动共选派817名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其中女村官334人,占大学生村官总数40.9%。
三、妇女受教育程度得到提高
妇女的文化素质状况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国民整体素质,母亲的受教育程度更是直接影响到对下一代的养育水平。五年来,我市高水平普及十二年教育,重点发展职业教育,办好有特色的高等教育,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教育改革,强化科技文化培训,同时大力发展妇女教育,保障妇女受教育权利,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水平,使妇女受教育程度和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1.女性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比例逐年提高。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化和女性独立意识的加强,女性接受各类教育的人数越来越多,所占比例不断上升,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我市的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适龄女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多年以来一直保持100%,适龄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91%,女童小学五年保留率达到了109.18%,女童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21.46%,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11.17%。除女童小学五年保留率略有下降外,其他都比2005年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近年来,我市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增长较快,研究生在校人数更是增速迅猛,2010年末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女生人数5.48万人,比2005年增长36.3%,在校女研究生已达540人,比2005年增长2.3倍。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的女生3.24万人,比重占到46 %。此外,还有参加特殊教育的女生297人,比2009年增长4.6%,女生比重39 %。
2.岗位职业技术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有效实施《规划》要求,我市大力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转业转岗培训等,提高下岗失业和外来务工妇女的劳动技能和自身素质,增强其就业能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辖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大再就业培训补贴力度,开展多种再就业免费培训。市妇联对外来务工人员实施“新市民巾帼五大工程”,以素质提升为目标,以送技能、法律、健康和家教知识为切入点,以妇联培训基地、社区夜校、公寓读书站和蓝天家长学校为阵地,多措并举培训外来务工妇女,着力营造“同在蓝天下,姐妹携手展英姿”的和谐氛围。2009年6月,市妇联针对促进全市妇女就业创业工作和经济发展对女性整体素质提出的更高要求,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富有特色、实效性强的各类培训活动,把广大妇女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增收致富上。重点开展了以下四项免费培训工程:一是“妇女就业技能培训工程”。免费培训惠及3000余妇女。市巾帼中心举办4期免费家政培训班,300多名家政服务员得到专业训练。二是“巾帼SYB创业培训”工程。将培训对象从贫困失业失地妇女扩大到即将毕业的在校女大学生。配合全市创业就业主题活动要求,为有志创业的下岗、失业、失地妇女和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资金扶持。三是“农村妇女素质提升工程”,建立20个“三八”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培育10个以女性为主要负责人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帮助5000名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四是“妇女儿童大讲堂”。全年以19场公益主题讲座为主,辅以沙龙、座谈等交流形式,邀请具有深厚理论功底、良好专业素质、丰富演讲经验的专家学者,为女企业家,女能手、职业女性讲授道德修养、现代礼仪、卫生保健、婚姻家庭、家庭教育、心理疏导等相关知识。我市还开展 “关爱党员”免费再就业培训班,70余名党员同志参加了首期培训。2010年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政府购买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的政策,通过政策补贴支持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我市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免费培训。
3.女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不断扩大。五年来,市有关部门积极拓宽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中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的渠道,保障妇女平等获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机会和权利,对女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努力进行宣传保护,防止出现异常。到2010年末,我市全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7.56万人。其中女性16.9万人,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达到45%。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05万人中,女性有0.81万人,占39.5%;中级专业技术人员9.9万人中,女性为4.36万人,占44 %。我市每万人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已经接近1000人。我市现有高中级技师中,女性技师的比重已经达到38.7%,比2005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
四、妇女健康保健水平得到提高
妇女健康是一项基本人权,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五年来,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卫生部门,以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为主线,以实施“十一五”《规划》为核心,建设好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发挥好系统管理优势,有效促进我市妇女卫生保健整体水平的提高。
1.妇幼卫生保健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常州市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市妇幼保健业务培训指导中心,其技术优势更加明显,产前筛查和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人类辅助生殖保健中心等,为母婴安全和健康带来福音,并带动着全市妇幼保健水平的不断提高。以下一组数据能很好地说明“十一五”期间我市妇幼保健工作取得的成果。2010年我市妇女病普查率90.5%,比2005年提高23.3个百分点;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9.3%,提高0.6个百分点; 孕产妇死亡率平均每10万人中发生3.01人,下降2.01点;住院分娩率2008年起达到了100%,提高0.39个百分点;辖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2005年就达到了100%。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我市的妇女平均预期寿命已经达到77.8岁,比前一个普查周期提高了1.2岁,预计2010年人口普查后,得到的女性预期寿命将会更高。这个指标已提前达到省市规划目标,显示出我市妇女身体素质和生命质量明显提升。
2.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效果明显。我市结合“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结合全市优生优育早教重点工程工作,制定下发了《常州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实施<常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意见》,详细列明了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指标要求,做到考核深入,服务融入,切实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2010年全市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为88.1%,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已婚育龄妇女中,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象的落实率为99.7%,综合避孕状况良好。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也始终保持在正常范围,2010年为105:100,位列全省前列。2009年以来,市计生委主抓的优生优育早教工程连续两年被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工作,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由2005年的2.3%上升到2010年的80.6%,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51 /万人,得到了政府、群众的一致认可,被誉为“民心工程”。
五、妇女受法律保护程度得到提高
严厉打击危害妇女的犯罪行为,保护妇女人身安全,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婚姻家庭的平等权益,减少家庭暴力,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手段。
1.签订专项合同,建立维权机制。在企业执行有关保护女职工的专项规定、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新时期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有效形式。自《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以来,我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全面督促实施,执行这两项规定的企业早已达到了100%。2006年,我市开始全面推广“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当年的签订率为80%,经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深入细致的工作,到2010年这项合同的签订率已经达到了96.5%。很好地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2.加大惩处力度,严打违法犯罪活动。“十一五”期间,我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领导,落实制度,研究对策,严厉查处、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先后制定出台了《常州市公安局家庭暴力警情处置规范》《关于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公调对接”机制的工作意见》,为维护广大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2006—2010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773起,抓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违法犯罪人员1136人。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396起,打掉拐卖妇女儿童团伙175个,涉案849人,解救妇女、儿童667人,采集DNA血样202份。我市家庭暴力案件受理率、办结率达到100%;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受理率达到100%。
3.保护弱势群体,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常州市妇女联合会法律援助站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通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调解纠纷等方式,为弱势妇女建立了权益诉求的沟通渠道,为广大妇女群众架起了一座连心桥,开辟了一条维权绿色通道。2000年时,我市对妇女法律援助的工作站点有16个,到2004年,各辖市、区的镇(街道)普遍建立起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的工作站点大幅增加。2008年达到顶峰,共有124个援助站点。近年来我市镇、街道的合并,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所减少,2010年末为103个,其中法律援助中心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95个。在法律援助站点增加的同时,随着妇女维权意识的提高和法律援助对象的扩大,我市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不断增加,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受援人数逐年增长, 2009年最多,达到561人。随着我市各项妇女工作的深入开展,2010年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有所减少,为488人,但仍比2005年增加425人。目前我市涉及妇女的法律援助做到了应援尽援。
六、妇女社会生活环境质量得到提高
改善妇女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是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妇女的具体体现。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经过近几年不断努力,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2010年常州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经提高到人均390元/月。全市城乡居民累计保障户达3.1万户,保障人数5.9万人。其中城镇居民1.2万户、2.2万人,农村居民2万户、3.7万人。
2.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2010年末全市共有城镇社区服务设施650个,比2009年增加了38个。拥有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3080个,比2009增加20个。拥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的床位14095张,比2009年增加386张。还有各级各类福利机构93所,养老机构床位数13745张。在全市组织开展示范性养老机构创建活动,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居家养老工作,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提高、范围扩大。2009年底有78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达A级以上标准,市福利院等8家单位被命名为江苏省示范性养老机构。还对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年户均200元,援助服务对象的送时服务费调整为每月人均200元,对百岁老人营养补贴调整为每月人均300元。“十一五”期间全市全面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72278名残疾人得到治疗、训练等康复服务,其中1270名残疾妇女享受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为48名残疾妇女免费安装假肢,为103名残疾妇女配赠助听器,为573名残疾妇女配发轮椅等用品。
3.倡导宣传女性文化和女性典型。我市宣传部门十分重视妇儿宣传工作,《常州日报》、《常州晚报》、常州电视台、常州电台等主流媒体都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妇女宣传工作,为我市妇女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抓住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纪念百年“三八”、常州市“十大女杰”评选、“十佳母亲”事迹宣传等重大活动契机,以专版、专题、专栏等形式掀起宣传高潮。积极关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女性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她们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妇女争做新女性,争创新业绩。结合媒体所能和妇女所需的结合点,与妇联等部门联合举办寻找“常州妈妈”等影响力大、参与面广的社会公益活动,在宣传中引导,在实践中提升,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
4.女性生活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十五”时期,我市采取措施,重点抓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成效。2005年时,我市农村居民自来水普及率已达99%,比省规划高出19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已达80%,其中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67.5%,分别比省规划高出35个百分点和37.5个百分点;农村改水收益率为99.4%,比市规划高出1.39个百分点。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发展,成效更加明显,我市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更加美好。到2010年底,我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了96%,比2005年提高了16个百分点;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连续5年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9.8%,比2005年提高3个百分点;城市绿化覆盖率42.2%,提高了3.4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35平方米,增加5.25平方米。
撰稿人:王汝渊
核稿人:杨 珏
签发人:吴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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