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初步显示:全市总抚养系数为36.2%,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需要负担36名被供养年龄人口,与2000年相比,下降了4.4个百分点,即2010年比十年前少负担了4名被供养年龄人口。其中,少儿抚养系数为15.7%,比2000年下降7.6个百分点,即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少负担8名少儿人口;老年人口抚养系数为20.5%,比2000年上升3.2个百分点,即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多负担3名老年人口。由此可见,劳动年龄人口总负担水平下降主要是少儿人口大幅度减少的结果。这种少儿抚养比下降、老年抚养比上升的趋势将是未来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客观必然,同时也表明我市劳动力人口供给充分,劳动力人口年龄结构比较轻。
(统计局社会处:高舟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