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市各级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农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要求,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标,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强化支农惠农政策,稳定粮食生产,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努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着力调整产业结构,不断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了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民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一、农民收入平稳增长
“十一五”期间,中央连续发出多个“一号文件”,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出台,使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调动,农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收入渠道呈多元化发展趋势。据市统计局、调查队对我市380户农村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12370元,比“十五”末的2005年增加5368元,增长了76.7%,5年间年均增长12.1%。增速比“九五”、“十五”时期的5.5%、9.3%分别高出6.6和2.8个百分点。惠农政策、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和改善农民多渠道就业环境是“十一五”时期农民快速增收的三大“助推器”。
1、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收入呈多元化趋势。“十一五”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明显加快,给我市城郊地区农民从事交通运输、贸易餐饮等社会服务业提供了机遇,农民来自工业及传统农业之外的收入日益增多,经营性收入也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2009年,我市农民人均家庭经营三产纯收入为691元,比2005年增加157元,年均增长6.7%。2010年前三季度,我市人均家庭经营三产现金收入已达530元。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仅为农民提供了多元化经营的条件,还使得城镇周围农民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等资产得到迅速增值,部分区位条件较好的乡镇分配给农民的股息和红利也明显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也因此成为“十一五”期间的一大亮点。2009年,我市农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达588元,相当于2005年的2.3倍,年均增速达23.3%。2010年前三季度,农民人均财产性现金收入已达872元,占人均现金收入的比重已提高至7.8%。
“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对比表
指 标 |
2005年 |
2009年 |
“十一五”期间年均增幅% |
总量(元) |
比重(%) |
总量(元) |
比重(%) |
工资性收入 |
4356 |
62.2 |
7378 |
65.9 |
14.1 |
家庭经营收入 |
2123 |
30.3 |
2705 |
24.2 |
6.2 |
财产性收入 |
254 |
3.6 |
588 |
5.2 |
23.3 |
转移性收入 |
269 |
3.9 |
528 |
4.7 |
18.4 |
2、工业反哺特点明显,工资性收入占据主导地位。“十一五”期间,我市乡镇工业的快速发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宽广的就业平台,越来越多的农民通过劳动力技能培训开始进厂务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农村劳动力以较大规模、较快速度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工资性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所占比重进一步上升,其主导地位和拉动作用日益明显,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2009年,农民人均工资性纯收入达 7378元,比“十五”期末增长69.4%,年均递增14.1%;工薪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达65.9%,比“十五”期末提高3.7个百分点。截至2010年三季度,我市农民人均工资性现金收入已达7410元,占人均现金收入的比重达66.0%。
3、非生产性收入份额上升,成为农民增收新亮点。“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村城市化、工业化步伐迅速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医保、低保、养老保险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农民包括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在内的非生产性收入呈现强劲增长态势,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比重明显提高。2009年,我市农民人均非生产性收入1116元,比2005年增长2.1倍,年均增长20.9%,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2005年的7.5%上升到10.0%,其中人均转移性纯收入由2005年的269元上升到528元,年均增长18.4%;人均财产性纯收入由2005年的254元上升到588元,年均增长23.3%。2010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民人均非生产性现金收入1749元,占人均现金收入的比重为15.6%。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已经成为我市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和潜在动力。
二、消费能力持续提高
随着收入的稳步增长,我市农村居民消费能力普遍增强,消费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截至2009年底,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8843元,比“十五”期末增加3131元,年均增幅达11.5%。2010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6341元。在生活消费支出迅速增长的同时,农民消费结构也发生了积极而显著的变化。
“十一五”期间农民生活消费结构对比表
指 标 |
2005年 |
2009年 |
比重±
百分点 |
总量(元) |
比重(%) |
总量(元) |
比重(%) |
食品支出 |
2273 |
39.8 |
3203 |
36.2 |
-3.6 |
衣 着 |
370 |
6.5 |
671 |
7.6 |
1.1 |
居 住 |
800 |
14.0 |
1132 |
12.8 |
-1.2 |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
349 |
6.1 |
540 |
6.1 |
0 |
医疗保健 |
376 |
6.6 |
690 |
7.8 |
1.2 |
交通和通信 |
660 |
11.5 |
1206 |
13.6 |
2.1 |
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 |
748 |
13.1 |
1195 |
13.5 |
0.4 |
其他商品和服务 |
136 |
2.4 |
206 |
2.3 |
-0.1 |
1、食品消费支出增长、比重下降。2009年,我市农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为3203元,比2005年增加930元,年均增长9.0%。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的消费观念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去饭店吃饭成为节假日及周末请客聚餐的新时尚,外出饮食消费支出明显增长。2009年,农民人均在外就餐消费达600元,比2005年增长336元,年均增长22.8%;在外就餐消费在食品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为18.7%,比“十五”期末提高了7.1个百分点。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从事农村传统种养殖业劳动力减少,农民食品消费中自给自足的比重逐步降低,现金消费的支出比重逐年上升。2009年,我市农民用于食品消费的现金支出达2799元,比2005年增长52.8%,占食品消费的比重为87.4%,比2005年上升6.8个百分点。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后,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继续稳步下降,2009年为36.2%,比“十五”期末下降3.6个百分点。
2、衣着消费观念更新,成衣消费占主导。2009年,我市农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671元,比2005年增长81.4%,年均增长16.0%。随着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农民的衣着消费观念也在悄然变化,买衣料加工服装的传统习惯已经为大多数年轻农民所淘汰,成衣消费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09年我市农民成衣消费人均支出456元,比2005年增加190元,年均增长14.4%,成衣消费占衣着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67.9%。
3、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增长迅速。随着人们对医疗保健重视程度的提高,以及医疗药品价格的上涨,我市农民在医疗保健方面的支出明显上升。2006年,我市农民人均医疗保健费用支出479元,同比增长27.4%;2007年为541元,同比增长12.9%;2008年为563元,同比增长4.1%;2009年为690元,比“十五”期末增长22.6%,年均增长16.4%。
4、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明显上升。“十一五”以来,随着农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几乎家家都已经购置摩托车、电动车等现代交通工具,部分家庭已经拥有了小汽车,农民出行更加方便快捷。近几年,随着国家相继出台摩托车、汽车下乡补贴的惠农政策,农民的购买积极性进一步被激发,交通费用支出也保持了较高的增长。2009年,我市农民人均交通通讯消费支出为1206元,比“十五”期末增长83.0%,年均增长16.3%,其中,人均用于购买交通工具的支出为497元,年均增幅为32.1%。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已经在农民家庭得到广泛普及,大多数农民已使用手机等现代通讯设备,农民用于购置通讯工具、通讯服务消费的支出大幅增加。2009年,我市农民人均用于购买通讯工具的支出达88元,相当于2005年的1.6倍,年均增长13.0%;人均通讯费为279元,比2005年增加73元,年均增长7.9%。
5、文教娱乐服务消费支出稳步扩大。“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农村物质基础提升,精神文明建设也得到长足发展。农民在物质生活逐步改善的同时,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逐步增多,文教娱乐支出逐年攀升。2009年全市农民人均文教娱乐消费支出达1195元,比2005年增加447元,年均增长12.4%,其中文教娱乐用品消费支出年均增长4.3%;教育服务消费支出年均增长9.0%。随着生活条件越来越富裕,农民更加注重生活品质,旅游费用支出呈现高速增长态势。2009年农民人均旅游消费支出达165元,相当于2005年的6.3倍,年均增长速度达到58.7%。
6、耐用消费品向高档化发展。“十一五”时期,随着农民收入大幅增长,购买能力不断增强,加上国家近几年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惠农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刺激了农村家电消费,同时推动了农村日常耐用消费品的升级换代。各种新型家用电器迅速走进农民家庭,农村家庭的耐用消费品在数量不断增多的基础上逐渐向高档化发展,汽车、空调、家用电脑、数码相机等一批高档消费品和时尚用品已开始进入寻常百姓家。2005年,我市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照相机16.3架,空调77.9台,微波炉44.5台,家用汽车2辆,家用电脑10.3台;到2009年底,我市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照相机21.3架、空调107.8台、微波炉68.6台、家用汽车9.7辆、家用电脑36.1台,农民日常生活逐步趋向电气化和现代化。
农民百户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对比
名 称 |
单位 |
2009年 |
2005年 |
增长% |
照相机 |
架 |
21.3 |
16.3 |
30.7 |
电冰箱 |
台 |
88.9 |
72.6 |
22.5 |
空调器 |
台 |
107.8 |
77.9 |
38.4 |
抽油烟机 |
台 |
58.8 |
43.4 |
35.5 |
微波炉 |
台 |
68.6 |
44.5 |
54.2 |
热水器 |
台 |
93.8 |
68.8 |
36.3 |
家用汽车 |
辆 |
9.7 |
2.0 |
385.0 |
移动电话 |
部 |
182.8 |
130.9 |
39.6 |
彩色电视机 |
台 |
157.7 |
133.6 |
18.0 |
家用电脑 |
台 |
26.1 |
10.3 |
153.4 |
撰稿人:徐 燕
核稿人:李歆生
签发人:薛建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