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效益为导向,以产业化为载体,加快发展现代优质农业,加大惠农政策实施力度,农村经济实现持续平稳发展,农民家庭收入稳步增长,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10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2637元,比上年增加1439元,增长12.9%;人均总支出12870元,比上年增加1108元,增长9.4%。
一、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特点
统计数据显示,我市农民纯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纯收入。2010年我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412元,家庭经营纯收入2865元,财产性纯收入696元,转移性纯收入664元,所占比重分别为66.5%、22.7%、5.5%和5.3%。
1、工资性收入仍是增收的主要来源。2010年我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8412元,比上年增加1035元,增长14.0%,对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 71.9%,拉动纯收入增幅提高9.3个百分点,是我市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农民收入的主要增长点。
从工资性收入构成看,在非企业组织中得到的劳动收入为907元,比上年增加105元,增长13.1%,增幅较上年提高7.4个百分点;在本乡地域内劳动收入为6267元,比上年增加415元,增长7.1%,是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的主要方面;外出从业得到收入为1238元,比上年增加515元,增长71.2%,增幅较上年增加57.5个百分点。
2、家庭经营收入是稳定增收的基础。2010年,我市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2865元,比上年增长5.9%,增幅较去年提高2.8个百分点,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22.7%。随着政府加大政策、金融、信息等扶持力度,农民自主创业热情加大,农民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纯收入呈现较快增长。据调查资料显示,全市非农产业纯收入为1121元,比上年增加160元,增长16.7%。其中,第二产业纯收入292元,同比增加22.3元,增长8.3%;第三产业纯收入829元,同比增加138元,增长20.0%。
3、非生产性收入成为增收的有力支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两项收入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成为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2010年,我市农民人均非生产性收入为1360元,比上年增加244元,增长21.9%,两项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为10.8%,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财产性纯收入为696元,比上年增加108元,增长18.4%,其中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增加较多,2010年人均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为83.7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5.3元,增长118%。转移性收入为664元,比上年增加136元,增长25.8%,其中人均离退休金、养老金收入为308元,比上年增加66.5元,增长37.6%,是推动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
二、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
1、农民就业门路拓宽,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近年来我市十分注重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不断完善城乡统筹就业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招工时优先录用被征地农民失业劳动力,鼓励被征地农民充分利用本地区二、三产业的发展优势自主创业。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市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人数达3.49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63.8%。同时,依托人才交流中心、劳动服务公司等单位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推介工作。开办农技、电脑、缝纫、家政服务、精工机械等专业培训班,使农村剩余劳力、特别是失地农民通过培训后,掌握一技之长,从而拓宽就业空间,提高工资水平。
2、农产品价格上涨,家庭经营收入稳步提高。2010年我市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2864元,比上年增加159元,增长5.9%。在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中,家庭经营收入仍是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农副产品价格涨幅较高,农民出售农产品的收入有了明显增加,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同时,油料、蔬菜、水果、肉类、禽蛋、奶类、水产品等农产品健康发展,产量稳定增长,这些因素都有力地提高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民增收。
3、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近几年,非生产性收入量速齐增,在农民增收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除了国家的一系列惠农政策外,我市不断加大对农村、农业的有效投入,投入资金逐年增加,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农业产业带的发展,带动了农民增收。我市还积极健全农村保障体系,相继开展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让失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大部分农民已经享受到了企业职工的退休工资待遇。各地不断上调老年农民的养老补贴标准。同时,全市还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工作,使农村实现了基本生活保障全覆盖。我市近期推出的“万顷良田”推进工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土地流转等一系列举措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民增收。
三、关于农民增收的几点思考
1、大力发展乡镇工业促增收。大力发展乡镇工业,一方面,能有利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使原有的农业资源向能手、大户集中,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另一方面,能有利促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增强小城镇人口聚集后的辐射和带动功能,形成以城镇化带动农村、改变农村、发展农村,从而达到农民增收的目的。
据调查资料显示,我市2010年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工资收入为626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1%,其中在企业中劳动得到收入为5388元,比上年增加302元,增长6.0%。农民增收既要靠农业的发展来保证,更要靠工业的发展来带动,因此大力发展乡镇工业能有效促进农民持续、稳定的增收。
2、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促增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不仅要提高服务农民生活的质量,而且要提高对农民生产的服务水平。我市第三产业对农民收入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交通、运输、仓储、商业、旅游等方面。2010年,我市农民家庭经营人均第三产业纯收入为82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0%。其中交通、运输、邮电业收入为469元,同比增长12.9%;批零贸易业、饮食业收入228元,同比增长32.1%;社会服务业收入89元,同比增长33.2%。为了切实保障农民能够扩大再生产和调整结构开展新的生产,一方面我市应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业、仓储业、农用物资供应业、技术服务业等基础性服务行业,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快新品的开发、品质改良、技术引进、技术创新等创造性服务业的发展速度,有效发展农村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
3、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完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对农民增收工作具有战略性意义。建立和完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是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措施。据统计资料显示, 2008—2010年,我市农民人均医疗费用支出分别为389元、474元、516元,农民医疗费支出呈上涨趋势。因此,在农村建立医疗保障制度对于农民增收致富显得极为重要,应致力于探索和建立使农民敢去看病、看得起病、没病防病的医疗保障机制,可以先从预防疾病做起,花小钱、防大病,从而最终达到减少农民医疗费用支出、保护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的目的。
撰稿人:徐 燕
核稿人:李歆生
签发人:薛建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