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5.3亿元,同比增长16.7%,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同比增长13.5%,增幅较去年同期回落1.2个百分点。
分行业看,住宿餐饮业增速较高,实现商品零售额24.7亿元,同比增长22.2%,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8.8个百分点;批发零售业实现商品零售额280.6亿元,同比增长16.6%,增幅比去年同期下降1.3个百分点。
从商品分类看,由于近期黄金价格涨势明显,金银珠宝类持续旺销,一季度完成销售额4.9亿元,同比增长46.4%;汽车市场则延续去年火爆销售势头,实现销售额52.0亿元,同比增长36.1%,受其影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完成销售38.2亿元,同比增幅达39.6%。
(统计局贸易处:汪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