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定报起,国家统计局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列统标准由原来的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受此影响,我市大中型企业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中的比重明显增加,对全市工业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截止2月末,我市列统大中型工业企业为501家,比去年同期增加62家;大中型企业单位数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14.8%,比去年同期提高8.1个百分点。1-2月份,大中型企业实现工业产值718.2亿元,同比增长35.3%,高于全市平均增速5.9个百分点,占全市工业比重由去年同期的51.4%提高到62.4%,对全市工业产值增长的贡献份额由去年同期的49.6%提高到71.7%。
(统计局工业处:史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