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户基础工作,不断提高调查数据的质量,加强辅助调查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和调动调查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溧阳调查队根据《江苏省市县农村住户调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在以前的《溧阳市农村住户调查工作考核试行办法》基础上,进一步结合我市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的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溧阳市农村住户调查工作考核办法》。新办法主要从农村住户调查的基础工作、上报及时完整性、数据质量及数据存在问题时及时查询答复等方面进行考核。
《溧阳市农村住户调查工作考核办法》的修改完善,将使溧阳市农村住户调查工作制度更加规范,责任更加明确,对我市农村的“双基”建设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