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主要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精神,常州市统计局于3月22日下发《关于开展主要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常统发〔2011〕24号]。
通知要求各辖市、区统计局和局内各专业处室从加强领导,明确组织机构;周密部署,明确时间节点;突出重点,明确具体要求等三方面切实开展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工作指导组,由一把手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工作指导组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法规处负责。近期,我市还将召开会议,专门部署开展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