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推动了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改善。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9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1198元,比上年增长10.1%;人均总支出11762元,比上年增长3.7%。
一、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特点
统计数据显示,我市农民纯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纯收入。2009年我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378元,家庭经营纯收入2705元,财产性纯收入588元,转移性纯收入528元,所占比重分别为65.9%、24.2%、5.2%和4.7%。
1、工资性收入总量增但增幅有所放缓。2009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378元,比上年增长11.2%,增幅较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65.9%,占比较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在非企业组织中我市农民的劳动收入保持增长,人均收入803元,比上年增长5.7%,增幅比上年微升0.1个百分点。在本乡地域内,我市农民的劳动所得收入总量增加,但是增幅有所减缓,人均收入5852元,比上年增长11.7%,增幅较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我市农民外出从业收入有所增加,人均收入723元,比上年增长13.7%,增幅较上年下降5.4个百分点。
2、家庭经营收入总量增但增速明显减缓。2009年,我市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2705元,比上年增长3.1%,增幅较上年下降 12.5个百分点;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24.2%,比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牧业和渔业产品产量略有上升,价格上涨,拉升了第一产业纯收入的增长。调查显示,来自第一产业的人均纯收入1745元,比上年增长3.9%,其中牧业收入增长28.5%,渔业收入增长33.5%;来自第二产业人均纯收入270元,比上年增长22.6%;来自第三产业的人均纯收入691元,比上年下降4.5%。
3、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量速齐增。2009年,我市农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588元,比上年增加112元,增长23.5%;人均转移性纯收入528元,比上年增加92元,增长21%。财产性纯收入和转移性纯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4.6%、4.3%提高至5.2%、4.7%,成为农民收入的新增长点。
二、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1、工资性收入仍然是农民增收的主渠道。近几年,我市十分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切实加大了劳动力转移的培训力度,三年来我市共进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9.7万人,农村劳动力劳动技能大幅提高,劳动空间进一步拓宽。与此同时,我市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二、三产业的加速发展,不仅为农民提供了就业空间而且也拓宽了农民的就业渠道。在工资性收入中,我市农民从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人均达5852元,占工资性收入的79.3%,由此可以看出在本乡内打工仍然是农民务工的首选。
2、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存款利息的提高,农民得到的利息、租金、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逐年提高。在财产性纯收入中,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收入增长72.6%,占比达27%,租金(包括农业机械)收入增长16.5%,占比达36.7%。另外,随着各项惠农政策的逐步落实,使农民得到实惠,社会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转移性收入大幅增加。2009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离退休金、养老金收入241元,比上年增加50元,增长26.1%。
3、涉农政策措施到位是农民增收的重要保证。我市各级领导十分重视“三农”问题,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有关政策同时,结合常州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制定出一系列符合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同时加大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品种结构,在推进农业标准化、产业化经营进程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农民增收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
三、农民支出变化的基本特点
2009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总支出11762元,比上年增加415元,增长3.7%。其中人均税费支出8元,比上年下降20.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843元,比上年增长8.8%。
1、家庭经营生产费用下降。2009年,我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家庭经营生产费用支出1532元,比上年下降23.4%。其中,第一产业费用支出1322元,比上年下降26.4%;第二产业费用支出67元,比上年增长396.3%;第三产业费用支出143元,比上年下降25.3%。
2、恩格尔系数继续下降。2009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3203元,虽比上年增加135元,但其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由上年的 37.7%降至36.2%,下降了1.5个百分点。
3、文娱消费支出有所增加。2009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文教、娱乐消费支出1195元,比上年增加113元,增长10.4%,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达13.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抽样调查显示,2009年,我市农村居民用于旅游的支出明显增加,人均旅游消费支出165元,比上年增加102元,增长163.2%。
指标名称 |
本年(元) |
上年(元) |
增加值(元) |
增幅 (%) |
上年增幅(%) |
生活消费支出 |
8843 |
8128 |
715 |
8.8 |
9.8 |
1、食品消费支出 |
3203 |
3068 |
135 |
4.4 |
9.0 |
2、衣着消费支出 |
671 |
558 |
113 |
20.3 |
9.5 |
3、居住消费支出 |
1132 |
1161 |
-29 |
-2.5 |
4.1 |
4、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 |
540 |
487 |
53 |
10.9 |
6.5 |
5、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 |
1206 |
1029 |
177 |
17.2 |
26.3 |
6、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 |
1195 |
1082 |
113 |
10.4 |
12.7 |
7、医疗保健消费支出 |
690 |
563 |
127 |
22.6 |
4.0 |
8、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 |
206 |
180 |
26 |
14.3 |
-4.4 |
四、关于农民增收的几点思考
1、要进一步加强工资性收入的主导地位。在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仍占主体。2009年,苏州、无锡两市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比重分别为67.1%、72.2%,我市比重为65.9%。因此,我市在强化农业发展的同时,仍要大力发展本地工商企业,不断提升工资性收入的新水平。同时,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围绕“提升技能、促进就业、稳定就业”,以我市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导向,以就业援助、扶持创业为重点,面向农村劳动力开展各类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外出就业能力。
2、要进一步稳固家庭经营收入的主要地位。稳定传统农业、发展特色农业是我市近几年农民增收的基础。近三年来,我市第一产业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在16%左右,2009年所占比重有所下降。在第一产业收入中,粮油等传统农业的收入占50%以上。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经营耕地面积为0.9亩,且有逐年下降趋势。根据以上情况,我市要从以下几方面关注第一产业生产的发展:一是充分利用现有耕地,稳定传统农业的生产;二是大力发展“收益大、见效快、周期短、风险小”的特色农业;三是积极稳妥地推广“合作社”模式,为农民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构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3、要进一步拓宽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的渠道。现阶段我市农村居民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主要来源于“租金”、“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土地征用补偿收入”、“离退休金、养老金”等方面,而在“其他投资收益”、“报销医疗费”等方面的收入还没有显现。因此,要提高农村居民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在现有收入渠道的基础上,应积极制定惠民政策,进一步拓宽收入来源,从多方面提高农民收入。
撰稿人:徐 燕
核稿人:李歆生
签发人:金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