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国家出台的宏观调控和经济刺激政策作用下,我市国民经济逐步回暖,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税收收入平稳增长。全市服务业实现税收131.4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增幅高于全部税收3个百分点,比第二产业税收增长快了3.6个百分点。服务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达到35.0%,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对全部税收的贡献率达到44.7%,拉动税收增幅4.2个百分点。
服务业主要税种中,增值税和营业税增长较快,分别实现税收22.5亿元和44.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5.1%和30.1%;企业所得税由于受经济回调和税收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减收明显,全年完成税收25.4亿元,比上年下降25.5%。服务业主要行业中,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成为拉动服务业税收增长的主要力量,全年完成税收43.8亿元、33.9亿元和3.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 28.2%、19.3%和17.7%。
(统计局核算处: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