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宣传工作,常州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10日印发《常州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各辖市区从6月开始,开展为期5个月的执法大检查宣传工作,其中,6月上旬开始发动,其后结合互联网专题(专栏)报道、主流媒体新闻动态报道,以及结合统计法制宣传、人口普查宣传,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标语、广告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大张旗鼓地宣传。宣传内容包括《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国家以及省市各级《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国家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规范、各级领导关于统计执法大检查各阶段工作的讲话等。
方案并要求市统计局、调查队各专业每周二、五向市局法规处提供本专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的信息,辖市区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一、四向市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统计执法大检查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