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以及6月1日全国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常州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和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于6月4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部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常统发〔2010〕72号)。
通知要求各辖市区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以及市各有关部门要从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全面系统地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加强领导,确保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等三方面切实开展工作。
为加强对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的统一领导,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和常州调查队联合成立了常州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及督促检查工作,保障大检查所需人、财、物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