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镇、街道统计机构对能源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能源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心和统计法治意识,夯实能源统计工作基础,提高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常州市统计局近日下发文件,部署为期二个月的以镇(街道)为对象的能源统计基础工作专项检查。本次检查重点针对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检查能源统计制度贯彻情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基层企业能源统计报表收集和保存情况;二是检查能源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包括镇(街道)能源统计力量配备情况,企业统计人员参加能源统计业务培训情况,企业能源统计原始记录、基础台账和报表上报情况;三是检查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基层企业能源统计报表中相关数据是否与上报市局定报库的数据相一致。
专项检查采取镇(街道)自查、辖市区局检查和市局抽查三种形式进行,检查时间从6月1日开始,到7月底全面结束。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在镇(街道)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本地区镇(街道)能源统计制度执行、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等情况开展检查,检查面原则上不得低于30%;市局抽查将从6月中旬起开始,检查面在10%-2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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