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我市的保险机构不断增加,保险行业的统计工作面临着基础工作较差,统计队伍不够稳定,数据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保险行业的统计工作,强化依法统计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和可靠性,常州市统计局发文,对保险行业的统计工作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是明确责任,认真做好保险行业统计工作,要明确统计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服务业统计工作,及时安排统计人员参加统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健全工作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按时完成各项统计任务,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二是稳定队伍,确保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各单位要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并做到持证上岗。对尚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要按照《关于开展保险业统计从业资格专项检查的通知》(常统发[2009]47号)的要求,在2010年前取得相关证书。对因工作需要调整统计人员的,应做好统计工作的移交和衔接工作,并及时告知市统计局,确保统计队伍的稳定;三是加强审核,确保基层统计数据质量,要认真收集、整理有关业务和财务资料,如实填报统计报表,加强对报表中各类审核关系的审核把关,确保统计指标与业务、财务数据保持一致,如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到数出一门;四是转变方式,积极推进保险行业的联网直报工作,要为统计人员提供必要的设施,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保险机构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推进,通过转变统计手段,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提高数据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