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常州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08]10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市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提高节能工作的针对性,常州市统计局近日与市经信委联合下发2010年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年耗能在3000万吨标煤及以上)名单,要求各地区将重点用能企业列为节能管理和统计监测的重点对象,积极开展清洁能源生产、能源审计、统计培训、规范化建设和统计监审工作,提高节能工作的针对性,积极推进区域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为全市“十一五”规划节能降耗目标的如期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