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统计保障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推动全市统计工作整体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常州市局队高度重视辖市区统计业务考核工作,将“建立辖市区统计业务工作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促进作用”列入2010年重点工作,并明确由综合处承担考核组织工作。
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研究讨论,市统计局和调查队遵循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制定印发了《辖市区统计业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及各专业统计业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从2010年开始,采取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每个季度对辖市区统计业务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定期反馈考核结果,对于各地在业务工作、数据审核、报表质量等方面出现的重大失误和差错,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年度进行全面考核,对年度工作考核得分领先的3个地区,评为全市统计业务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单位。
辖市区统计业务考核的强化,为推进全市统计工作创优提高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也为科学合理评价各辖市区统计工作质量提供了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