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常州市经普办按照省办精神,制定下发了《常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国家、省和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规范了评选办法和上报要求,将国家级、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进行了分配,并同时对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先工作进行了落实和安排。全市的评先工作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质量第一的原则,目前这一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