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地区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先行区。近年来,苏南五市坚持把“富民优先”作为发展的第一导向,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农民收入进入新一轮快速增长周期。2007年,“苏南板块”以人均GDP超过7000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500美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000美元的综合实力,率先实现以县为单位的全面小康目标。本文通过对2002年以来苏南五市农民收入增长趋势的比较分析,剖析我市农民增收的优势和潜力,为制定下一阶段农民增收政策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一、最近5年苏南五市农民收入增长的总体趋势
2002年至2007年是苏南地区城市化进程显著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有力推进、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持续提高的阶段。5年来,在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措施的推动下,苏南五市农民收入增长态势良好,整体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但各地区发展并不平衡,地区之间的农民收入差距有所扩大,收入的结构性差距也比较明显。
1、农民增收步伐显著加快,地区之间差距有所扩大。作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方阵,最近5年来,苏南五市坚持把农民增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以农村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为有效途径,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农民收入的增量和增速明显高于“十五”期间,也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2002年至2007年,苏州市农民收入由6140元增加到10475元,年均增量达867元,名列苏南五市第一位,其余依次是无锡、常州、南京和镇江,农民收入年均增量分别为833元、779元、688元和643元。五市农民收入均实现了两位数的递增,增幅高于全省10.43%的年均水平,其中常州市以年均增长11.95%的速度名列第一,南京、镇江、无锡、苏州的年均增幅依次为11.86%、11.49%、11.34%、11.27%。由于各地经济基础和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经过5年的发展和变迁,地区之间农民收入的差距进一步扩大,收入水平最高的苏州市和最低的镇江市之间的收入差由2002年的1688元扩大到2007年的2807元。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在苏南地区处于居中的位次,与领先于我市的苏州市、无锡市相比,5年间差距分别扩大了440元、271元,与落后于我市的南京、镇江市相比,优势分别扩大了454元、679元。
最近5年苏南五市农民收入增长情况
地 区 |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
年均增长 |
2002年 |
2007年 |
增幅 |
位次 |
江苏省 |
3996 |
6561 |
10.43% |
- |
南 京 |
4579 |
8020 |
11.86% |
2 |
无 锡 |
5860 |
10026 |
11.34% |
4 |
常 州 |
5138 |
9033 |
11.95% |
1 |
苏 州 |
6140 |
10475 |
11.27% |
5 |
镇 江 |
4452 |
7668 |
11.49% |
3 |
2、工资收入日益占据主导,地区之间呈现不同特点。工薪收入是苏南地区农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增收的关键所在。2007年,苏南五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达66.1%,比2002年提高3.5个百分点,其中无锡、苏州两市高于平均水平,工资性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比重分别为72.9%和69.1%;常州市居中,比重为64.8%;南京、镇江两市相对较低,比重分别为61.2%、59.9%。由于工资性收入在苏南五市农民收入中占有绝对比重,故不同地区农民收入水平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工资性收入方面,2007年,工资性收入水平最高的无锡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7312元,而最低的镇江市仅为4593元,两者之间相差2719元,超过了两市之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差距(2358元)。从工资性收入的内部构成看,各地区表现出明显不同的特征,苏州、无锡两市农民在非企业组织劳动所得以及本乡地域内劳动所得相对较高,而镇江市和南京市农民的外出打工收入相对较高,常州市则处于“中间地带”。2007年,苏州市农民在本地企业劳动所得达6166元,相当于镇江、南京的两倍多,而外出务工收入在纯收入中所占比重仅为0.5%,分别低于镇江、南京17个、14.8个百分点。
2007年苏南五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单位:元)
指 标 名 称 |
常州 |
南京 |
镇江 |
无锡 |
苏州 |
全年纯收入 |
9033 |
8020 |
7668 |
10026 |
10475 |
(一)工资性收入 |
5850 |
4906 |
4593 |
7312 |
7243 |
1.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收入 |
719 |
638 |
449 |
1244 |
1025 |
2.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 |
4596 |
3044 |
2798 |
5889 |
6166 |
3.外出从业得到收入 |
534 |
1224 |
1345 |
179 |
52 |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 |
2268 |
2655 |
2541 |
1780 |
2079 |
1.第一产业纯收入 |
1394 |
1407 |
1322 |
792 |
793 |
2.第二产业纯收入 |
185 |
306 |
497 |
288 |
498 |
3.第三产业纯收入 |
689 |
942 |
721 |
700 |
788 |
(三)财产性纯收入 |
465 |
226 |
137 |
362 |
610 |
(四)转移性纯收入 |
450 |
233 |
398 |
572 |
543 |
3、农业收入比重逐年下降,非农产业增收贡献突出。苏南地区的工业化进程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农村劳动力已经大量转移到城镇二、三产业,故近年来苏南五市农民收入增长呈现明显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和非农产业主导格局,传统农业在农民收入中所占份额明显下降。2002年至2007年,无锡市农民一产经营收入增长相对较快,年均增长速度达15.0%,常州、镇江、苏州年均增速分别为6.3%、4.5%和4.7%,南京农民则出现了负增长,五年递减5.1%。各市农业收入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份额均在10%以下,其中无锡、常州、镇江分别为9.5%、9.4%、8.1%,苏州市为3.8%,南京市由于一产收入出现了负增长,故农业收入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度也出现负值,平均为-12.1%。与此相对应,非农产业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作用十分突出,2007年,苏南各市非农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均在80%以上,其中苏州市和无锡市超过90%,比重分别为92.4%、92.1%,其它三市均在80%-85%之间,其中常州为84.6%,镇江、南京分别为82.8%、82.5%;非农产业收入增长对各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均在90%以上,其中南京市最高达112.1%,其余依次为苏州(96.2%)、镇江(91.9%)、常州(90.6%)和无锡(90.5%)。
苏南五市农民各项收入对纯收入增长贡献率
单位:% |
|
地区 |
按收入来源分 |
按收入性质分 |
|
工资性 收入 |
家庭经营 纯收入 |
财产性 收入 |
转移性 收入 |
生产性纯收入 |
|
|
非生产性纯收入 |
|
农业收入 |
非农产业收入 |
|
|
苏州 |
66.5 |
18.5 |
9.7 |
5.3 |
85.0 |
3.8 |
81.2 |
15.0 |
|
无锡 |
71.5 |
13.0 |
6.4 |
9.1 |
84.5 |
9.5 |
75.0 |
15.5 |
|
常州 |
70.0 |
14.5 |
8.8 |
6.8 |
84.4 |
9.4 |
75.0 |
15.6 |
|
南京 |
80.7 |
11.3 |
3.9 |
4.1 |
92.0 |
-12.1 |
104.2 |
8.0 |
|
镇江 |
67.1 |
22.0 |
3.5 |
7.3 |
89.2 |
8.1 |
81.1 |
10.9 |
|
4、农村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明显。2002年以来,苏南五市实行了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各地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城区扩容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建成区范围不断扩大,此举不仅有效拓展了农村居民的就业空间,还直接拉动了划入城区范围的农村土地资产和房产的成倍增值。与此同时,各市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鼓励并组织农民以资金、技术、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生产要素投资入股,农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在集体资产收益、土地征用补偿以及房租经济拉动下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家庭经营纯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比重明显上升。2002年至2007年间,苏南五市农民财产性收入年均增长速度达28.6%,高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9.4个百分点,其中镇江市财产性收入年均增幅达42.3%,无锡、常州、苏州分别为30.4%、30.3%和26.5%,南京市为19.6%。财产性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比重呈现普遍上升的趋势,其中常州市由2.41%提高到5.1%;苏州市由3.07%提高到5.8%。
2002-2007年苏南五市农民收入年均增长幅度(单位:%) |
指标名称 |
常州 |
南京 |
镇江 |
无锡 |
苏州 |
农民人均纯收入 |
11.9 |
11.9 |
11.5 |
11.3 |
11.3 |
(一)工资性收入 |
13.4 |
18.2 |
13.6 |
11 |
10.7 |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 |
5.9 |
3.2 |
6.8 |
7.6 |
10.3 |
(三)财产性纯收入 |
30.3 |
19.6 |
42.3 |
30.4 |
26.5 |
(四)转移性纯收入 |
19.6 |
20.2 |
19.7 |
24.2 |
11.5 |
二、制约和影响我市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从最近5年苏南五市农民收入增长趋势和内部构成的分析可以发现,虽然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势头良好,增长速度在五市中处于领先位置,但与苏州、无锡等地相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偏低,农民收入的地域差距较为明显,农民收入存在较为明显的结构性缺陷,增收的后劲和潜力相对不足,增加农民收入的长效机制尚未得到有效的巩固。
1、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国内生产总值即GDP与农村居民收入具有较强的良性互动关系,经济发展水平高,经济发展速度快,意味着农民就业机会增多,收入水平提高,而农民收入的增加和消费能力的提升,将进一步刺激农副产品和其他消费品的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国家统计局有关专家曾对改革开放多年来农村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数据进行了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对经济增长有着较强的依附性,两者之间的弹性系数达0.65。2007年,我市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为4.4万元,在苏南五市中列第4位,分别低于苏州、无锡2.3万元、2.1万元,低于南京0.1万元。所辖县市与苏州、无锡相比差距更为明显,苏南五市21个农民集居县市的人均GDP均位列全省前30 位,其中苏州、无锡所辖9个市(区)发展优势明显,除宜兴市人均GDP列全省第11位外,其它市(区)均在前10位,其中昆山市人均GDP高达10.1万元。我市仅有武进区进入全省前10强,列第7位,金坛、溧阳分别列第12、16位。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在较大程度上决定了农民收入的差距,2007年,苏州、无锡所辖9个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1个县市中分列前10位,武进区列第10位,金坛和溧阳分列12和17位次,与人均GDP的排位大致相当。
苏南区域主要辖区人均GDP与农民收入比较
地区 |
人均GDP (万元) |
|
农民人均收入 (元) |
|
地区 |
人均GDP (万元) |
|
农民人均收入 (元) |
|
位次 |
位次 |
位次 |
位次 |
南京 |
浦口区 |
2.80 |
19 |
8054 |
15 |
苏州 |
吴中区 |
5.11 |
8 |
10480 |
5 |
江宁区 |
3.64 |
14 |
8140 |
13 |
常熟市 |
6.95 |
5 |
10493 |
3 |
六合区 |
2.35 |
21 |
7743 |
18 |
张家港市 |
9.20 |
2 |
10476 |
6 |
溧水县 |
3.16 |
18 |
7740 |
19 |
昆山市 |
10.10 |
1 |
10615 |
2 |
高淳县 |
3.34 |
17 |
8051 |
16 |
吴江市 |
6.04 |
6 |
10425 |
7 |
无锡 |
锡山区 |
4.96 |
9 |
10033 |
8 |
太仓市 |
7.06 |
4 |
10487 |
4 |
江阴市 |
7.82 |
3 |
10641 |
1 |
镇江 |
丹徒区 |
3.62 |
15 |
7005 |
20 |
宜兴市 |
4.10 |
11 |
9050 |
9 |
丹阳市 |
3.85 |
13 |
8055 |
14 |
常州 |
武进区 |
5.14 |
7 |
9011 |
10 |
扬中市 |
4.53 |
10 |
8956 |
11 |
溧阳市 |
3.60 |
16 |
8013 |
17 |
句容市 |
2.50 |
20 |
6985 |
21 |
金坛市 |
4.10 |
12 |
8259 |
12 |
|
2、区位状况和收入结构对农民收入的影响。苏南五市地处长江三角洲腹地,沿沪宁线由东向西依次为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和南京市。从地理环境来看,苏南地区整体呈现西高东低的局面,苏锡常三市多平原水面,南京、镇江多山地丘陵,五市平原和圩田所占比重依次为常州55.1%、苏州54.8%、无锡52.3%、镇江35.2%、南京24.1%;山地和丘陵占区域面积的比重依次为南京64.5%、镇江51.1%、常州28.2%、无锡16.8%、苏州2.7%。地理位置的不同使得各地接受上海辐射的程度存在明显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由西向东呈现梯度发展的格局(省会城市南京除外),临近上海的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程度较高,农民收入水平也相对较高,2007年,昆山、江阴、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等市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已突破万元,宜兴市超过9000元,而我市所辖溧阳、金坛仅为8013元、8259元。与此同时,家庭经营纯收入增长缓慢、来自二三产业的经营收入偏低,也是导致我市农民收入与苏州、无锡差距扩大的原因之一,2002年至2007年,苏州、无锡两市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0.3%、7.6%,我市仅为5.9%;2007年苏州、无锡两市二三产业经营收入分别为1286元、988元,我市仅为874元。
3、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民收入的水平、质量和稳定性,城市化水平高,农村经济受城市经济的拉动就大,工业化程度高,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的机会越多。从整体上看,苏南五市均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但由于发展基础、地势地貌、区位状况等方面的差异,各地区发展水平很不均衡,我市所辖金坛、溧阳两市的城市化进程、工业化程度及综合经济实力明显不如苏州、无锡所辖县市。2007年,昆山、江阴、张家港分别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80.1亿元、644.0亿元、633.7亿元,常熟、吴江、宜兴、太仓等市在200亿元-500亿元之间,而溧阳与金坛两市仅为119.8亿元、88.2亿元;无锡市城市化水平达67.4%,苏州为65.6%,而我市仅为60.9%,比无锡、苏州分别低了6.5个、4.7个百分点。苏州、无锡所辖县市的城市化水平均超过55%,其中昆山市和江阴市分别达62.1%、61.8%,常熟、张家港、吴江、太仓、宜兴分别为59.6%、59.7%、56.6%、56.1%和55.5%,而我市所辖溧阳、金坛两市分别为45.3%和46.4%。城市化水平的差异影响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和农民收入渠道的拓宽,2007年,苏州市和无锡市农民从事二、三产业的从业人员比重分别达84.0%、81.0%,我市仅为77.0%;苏州市和无锡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达7243元、7312元,我市仅为5850元。
三、对未来我市农民增收的思考和建议
过去的5年中,我市农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增长速度在苏南地区及全省都处于领先位置。但从农民增收的发展趋势和农民收入的内部结构分析,我市的可持续发展优势并不明显,与苏州、无锡的收入水平差距仍在逐年扩大,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市农民收入增长渐现疲态,增长幅度在全省的排位明显后移,农民增收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构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拓展农民收入增长空间,挖掘农民收入增长潜力,保持农民收入在较高平台上的持续较快增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1、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拓展农民的生产性收入。我市一些特色农业的赢利性丝毫不逊色于非农产业,特别是优质粮油、花卉苗木、特种水产、地方特色畜禽、时令水果等主导产业优势较为明显,在苏南地区甚至长三角区域拥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劳动力、土地等农业生产要素“低、小、散”的矛盾比较突出,规模效益与品牌效应并没有达到理想的程度。因此,应当按照现代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发展要求,以发展高效农业作为现代农业的主攻方向,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农业空间布局调整力度,引导各类发展要素向洮滆平原产业带、两湖(长荡湖、滆湖)渔业经济圈、金坛食用菌产业带、武进东部应时鲜果产业带等六大优势产业带集聚,加强财政扶持,注重科技创新,优化配套服务,加快建设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区域特色优势明显的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加速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奠定基础。与此同时,适度提高种粮补贴标准,积极探索畜牧业以及特产养殖的风险补贴机制,创新资金投入机制,鼓励商业保险进入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吸引“三资”投资农业,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扶持农民创业就业,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市农民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比重已经达到85%左右,工资性收入的比重接近65%,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来自于二三产业,而农民增收的难点则在于金坛、溧阳偏远地区的低收入农民。2007年,金坛、溧阳共有13个乡镇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平均水平,这些乡镇自然交通状况落后,非农产业发展较为滞后,人均乡镇企业营业收入仅6.5万元,相当于全市乡镇平均数的46.8%;人均GDP为3.3万元,相当于全市乡镇平均水平的77.2%。要实现全市农民收入的可持续发展,保证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持续增收,必须着力改善这些地区的生产生活环境,把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作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制订培育扶持偏远地区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和农村非农产业,积极实施小城镇战略,加快建立和培育自产自销交易点以及土特产交易点,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向农产品深加工、销售流通等二三产业,增强农村集聚各类生产要素、吸纳农村人口、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为偏远地区农民开辟就业和增收的新领域。
3、加快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培育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中介组织的一种形式,它在农户和市场之间架起了一座联系的桥梁,有利于帮助农户在市场竞争中避免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目前,我市已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19家,成员数和农户数分别占总数的8.1%和29.7%,发展空间还很大。因此,要进一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合作经济,推进农村经营体制创新,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构筑农民与集体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规范分配制度,提高分红水平,不断增加农民群众的财产性收入。要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鼓励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合作有效发挥外部规模优势,弥补小农经营的规模缺陷。同时,积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龙头企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户、村集体以土地、山林、水面等农业资源有偿出让给企业或折价入股,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产加销一条龙等模式,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组织采取保护价或利润返回等形式,建立与农户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4、加大公共财政支农力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虽然近年来我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制度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但与城市相比,保障水平和覆盖面明显偏低,2007年,我市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450元,仅相当于城市居民的8.6%。因此,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切实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建设城乡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制度规范为基础,以政府责任为主导,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筹资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相对独立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统一的城乡就业培训体系,使被征地农民享受城镇同等人员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探索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衔接办法,逐步实行城乡社会保障并轨,提高农民的转移性收入。要高度重视农村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突破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重城市轻农村”的传统观念束缚,建立完善城乡统筹发展机制,加大财政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农村公共设施的供给水平,逐步解决城乡失衡问题,保护农业的基础地位,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撰稿人:罗志勇 核稿人:恽东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