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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及广播电视是我市居民了解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
发布日期:2008-07-10  来源:本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

市统计局城调队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07年“五五”普法实施情况抽样调查,550个社会公众和823个政府机关及直属管理单位职员接受了调查。调查显示,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是人们了解法律知识的首选途径。

社会公众受访者中,83.1%平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了解法律知识,比例居第一位;其次是通过单位、居住地及街头开展法律咨询、文艺演出及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选择比重为37.5%;通过阅读相关法规书籍和打12348咨询了解法律知识的分别占调查人数的3.2%1.5%

政府机关及直属管理单位受访者中,71.1%首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等了解法律知识;其次是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培训了解法律知识,选择比重为60.1%。通过上网查阅了解法律知识的比例为38.3%,仅有1.2%的被调查者选择通过其他途径了解法律知识。(撰稿人: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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