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力量,妇女事业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2007年,我市各有关部门围绕妇女发展规划目标,积极发挥部门职能,着力解决妇女事业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权益,有效地推进了全市妇女事业的健康发展,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就业状况得到改善,参政意识有所增强,受教育程度和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全社会尊重、爱护、关心妇女的文明风尚进一步形成。
一、2007年全市妇女事业发展状况
1、妇女经济地位与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拓展符合女性特点的就业领域和就业方式,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利,切实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全市女性就业人数进一步增加,2007年末,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达36.6万人,其中女性就业人数16.2万人,女性就业人数比“十五”期末增长了4.4%,占城镇单位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由“十五”期末的43.1%上升到44.1%,提高了1个百分点;全市城镇单位登记失业人员为3.1万人,其中女性1.5万人,比十五期末下降19.2%,所占比重由“十五”期末的52.0%下降到47.3%,降低了近5个百分点。妇女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成效显著,女性参保人数和参保率不断提高,至2007年底,我市城镇女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人数分别为40.7万人、48.2万人和29.2万人,与“十五”末相比分别增长36.2%、21.9%和31.9%;妇女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3%,比上年上升1.5个百分点。
2、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围绕提高妇女的政治权益,我市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干部选拔、培养和使用的力度,切实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水平,妇女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半边天”作用得到较为充分的体现。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数量继续增加,至2007年底,我市共有省、市、县三级女人大代表597人,比“十五”期末增加52人,占人大代表总数的比重达29.2%,比“十五”期末提高2.5个百分点;共有省、市、县三级女政协委员508人,比“十五”期末增加72人,女性政协委员所占比重达28.2%,比“十五”期末上升2.8个百分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增加,有5名女干部在全市实施的公开选拔、公推公选中走上县处级领导干部或助理岗位,市级党政班子中女干部配备数保持与“十五”期末持平,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16人,比“十五”期末增加3人,全市37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全部实现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的目标。女性党员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新发展党员中女性比重明显提高,2007年全市新发展党员7945人,其中女党员3933人,所占比重由上年的42.1%上升到49.5%,提高了7.4个百分点。
3、妇女科学文化水平不断提升。随着教育投入力度的加大和“科教兴市”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市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女性接受教育的机会进一步增加,文化素质明显提高,男女受教育的差异逐步缩小。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中女性的比例进一步提高,至2007年底,全市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女生5.4万人,比“十五”期末增长33.3%,比重达到45.0%,上升2.9个百分点;在校女研究生317人,比“十五”期末增长95.7%,比重达到36.0%,上升0.6个百分点。女性技术人员队伍继续壮大,截止2007年末,全市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3万人,其中女性 4.4万人,所占比重达52.9%,比“十五”期末上升1.5个百分点。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7万人,比“十五”期末增长11.0%;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0.3万人,比“十五”期末增长35.4%。
4、妇女卫生保健水平继续提高。2007年,全市卫生系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妇女卫生服务体系,切实改善城市和农村卫生环境,不断促进妇幼卫生工作水平的提高。全市妇幼保健网络日益健全,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辖市区妇保所为枢纽、乡镇(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为网底的三级保健网络逐步形成,至2007年底,全市共有妇幼保健院(所、站)8个,辖市区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健全率均达100%。常州市妇幼保健院成为全省第4家三等甲级妇保院,金坛市妇保所成为我市第3家甲级妇保所。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水平稳步提高,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稳步推进,全市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90.5%,近69万余名妇女接受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服务,占已婚育龄妇女的89.6%。农民女工生殖健康得到重视,“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被市政府列入为农民工办实事十大项目之一,全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卫生部门共为1.6万名农民女工免费进行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服务,为5166名患病农民女工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一些地区还对患有生殖系统疾病且生活困难的农民女工开展了免费送药、定点低偿或免费治疗服务,受到广大农民女工的欢迎和支持。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顺利展开,共有1.6万名妇女投保,投保金额超过63万元。
5、妇女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得到较好维护。在各级妇儿工委及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妇女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的维护。全市公安机关近两年来先后对3500多起涉及家庭暴力、纠纷的有效报警,及时组织警力进行了查处和调节,对于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按规定妥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人身安全。2007年,公安部门共破获强奸妇女案件71件,破获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21件;刑事犯罪被害人中妇女所占比重达16.8%,比“十五”期末下降14.6个百分点。同时,我市还设立维权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妇女维权平台,积极为求助妇女提供法律、心理咨询等服务,全市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援助的妇女人数达207人次,比“十五”期末增加144人次,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知识普及率达98.3%。
二、妇女发展事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婚前医学检查率依然偏低。2007年,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为14.6%,虽然比前两年有所提高,但依然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婚检对优生优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缺乏婚检这道优生优育的屏障,一些隐性疾病或携带的病毒都极易成为未来伴侣、孩子乃至整个家庭健康幸福的“杀手”,特别是出生婴儿的缺陷率有可能出现明显上升,威胁出生人口的整体素质。据有关资料显示,近两年来我市新生儿缺陷发生率呈现逐年提高的趋势,由2005年的4.8‰、2006年的6.2‰上升至2007年的6.9‰。因此,有关部门仍应继续加强宣传力度,使人们真正认识婚检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婚检,把好优生优育的第一关。
2、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问题仍值得关注。虽然有关部门在农民女工生殖健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流动人口数量逐年增多,截止2007年底,流动人口已达149.3万人,其中女性62.7万人。人数激增使得流动人口中妇女生殖保健、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计划免疫、儿童入园入学等管理难度日益增大,成为当前妇女儿童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因此,有关部门应继续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特别是孕产妇的保健和检查制度,让他们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的卫生保健权利。
3、妇女就业形势依然严峻。虽然2007年我市城镇单位女性就业的比重达到44.1%,但与省、市目标(45%)相比,仍低了0.9个百分点。同时,就业领域中一些歧视妇女、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女性与男性同等就业的权利尚未充分得到实现。因此,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性别平等就业政策,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和劳动力市场秩序,健全以女性自主就业为主导、以市场调节就业为基础、以政府促进就业为保障、以创业带动就业为动力的就业新机制,鼓励妇女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就业,不断提高女性就业比例。
(撰稿人:曹秀莉 核稿人:吴 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