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经济普查执法检查工作会议以后,常州市局采取五项措施推进经济普查执法工作。一是及时贯彻会议精神。在12月5日召开了由辖市区全体法制干部和经普办负责法制工作的副主任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省局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关于加强经济普查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12月8日又在全市统计局长会议上对省局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二是认真落实执法任务。通过文件形式将经普执法任务下达各个辖市区,并要求辖市区统计法制工作人员全力以赴组织和参与经普执法活动。三是启用经普执法文书。市局制定了统一的《经济普查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程序专用)》,并与市经普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启用《经济普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通知”。四是进行执法培训。召开了有各辖市区统计局和经普办从事法制工作的全体人员参加的统计执法业务培训会,对简易程序操作要求和如何使用《经济普查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了重点培训。五是配置执法工具。我局及时配备了数码摄像机、数码相机和录音笔等执法办案工具,使执法工具的科技含量大幅提升,为经济普查执法工作特别是简易程序的执法取证创造了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