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通知公告 统计动态 统计信息 统计数据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您好!今天是 :
您的位置:首页 >> 统计动态 >> 政务动态 >> 内容
常州市建立经普工作情况半月报制度
发布日期:2008-08-26  来源:本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有效地推进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各阶段的工作,常州市经普办根据省经办《关于建立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半月报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建立了全市经济普查工作情况半月报制度。该《制度》要求报送的内容包括各地经济普查的“三落实”情况、“两员”配备及培训情况、单位清查的进展情况、社会宣传动员的情况等。同时《制度》对各地报送时间、报送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实事求是地报送工作情况。此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将作为各地经济普查工作考核的组成部分。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办公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3层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305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28  苏ICP备05003616号